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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红领巾事件被立案调查

2019-06-23 14:38 | 来源: 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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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组织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万达红领巾事件被立案调查

参评项目

通讯与深度报道

体裁

文字通讯

语种

汉语

 

(主创人员)

姜东良 徐鹏

编辑

贾宝元

刊播单位

法制日报

刊播日期

2018.9.30

刊播版面(名称和版次)

一版要闻转二版

作品字数

(时长)

1966

采作

编品

过简

程介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用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是中国少先队的标志,代表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怀。然而,去年9月底,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学生发放的红领巾和小黄帽上,竟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以及“11月16日盛大开业”的字样。菏泽万达广场为商业宣传需要,在红领巾上印上广告,于情于法不容。

    为此,法制日报第一时间独家介入调查,采访了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和菏泽万达广场的工作人员,率先于9月28日在法制网刊发题为《小学生红领巾上竟印“万达”广告!菏泽教育部门回应为进校园活动发放》的配图消息。

    在9月28日法制网刊发消息的基础上,法制日报于9月30日在头版“方圆传真”栏目刊发通讯《万达红领巾事件被立案调查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被解聘》。

    这篇通讯除了报道事实和进展外,着重从道德和法律两个维度对菏泽万达广场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指出这不仅严重亵渎了中国少先队的荣誉,伤害了中国人民朴素的爱国主义情感,理应受到严厉道德谴责,同时还违反了红领巾的制作和使用规范,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这篇通讯报道一经刊发,立即引起各方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9月28日,法制网刊发题为《小学生红领巾上竟印“万达”广告!菏泽教育部门回应为进校园活动发放》的配图消息后,迅即成为舆论关注热点,各大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纷纷转发。法制日报官方微博也进行了刊发,阅读量达到了124万。

    9月29日,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校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被解聘,当地有关部门对涉事的广告主和广告制作人立案调查。

为此,法制日报将此称为“万达红领巾事件”,于9月30日在报纸一版刊发《万达红领巾事件被立案调查 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被解聘》通讯报道后,立即引起各方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人民网、新浪网、网易、搜狐、腾讯网、中新网、央视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日报网、中工网等二十余家主流媒体纷纷转发这篇通讯报道。

  去年10月12日,教育部下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通报了“万达红领巾事件”的相关事实和处理情况,要求各地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10月19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

 

初推

评荐

评理

语由

对于菏泽万达广场在红领巾上印广告这件事,记者的眼光非常敏锐,动作也很迅速,由表及里、由浅及深地解剖“万达红领巾事件”,将这一看似并不大的新闻点做成了深度调查报道,非常难得。

在传播方式上,记者也充分贯彻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思路,首先选择在网站和新媒体刊发消息,使之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热点,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其后,根据报纸深度报道的特点,站在法制专业报和法制记者的角度,从道德层面批判,从法律层面指出违法违规行为,新闻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

更为重要的是,这篇通讯的价值和意义已不再局限于对万达红领巾事件的个案报道,而是以小见大,引导全民反思和关注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当前媒体屡屡曝出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形式便是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上进行商业宣传,这些行为严重有损于教育教学工作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此,教育部单独及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先后下发相关文件,在全国范围内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对于净化校园教学环境、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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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雪晴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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