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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推出首批“共享村落”

2019-06-23 14:12 | 来源: 陕西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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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高陵推出首批“共享村落”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参评项目

文字消息

体裁

文字消息

语种

汉语

作  者

(主创人员)

乔佳妮 雷成

编辑

卢新智

刊播单位

陕西日报

刊播日期

7月2日

刊播版面(名称和版次)

3版

作品字数

(时长)

939字

  ︵

采作

编品

过简

程介

  ︶

作为全国33个、陕西省唯一一个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高陵区在探索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一系列步伐,特别是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探索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共享村落”,即村集体或农户可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流转交易,一经推出,很受欢迎。本文通过言简意赅的消息,向读者介绍了什么是共享村落、共享村落如何实施、共享村落实施的意义和价值等众多重要信息,并通过专家解读、政策背景介绍等内容,展示了高陵区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又一创新之举。

 

高陵区推出的共享村落走在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前列,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作品刊发后,东方卫视、今日点击等30多家媒体积极跟进,更多人了解到了高陵区创新推出的共享村落”。截至目前, 高陵区已接待看房客户700余人次,成交额101万元。“共享村落”的推出,为高陵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一个契机,盘活了部分农村闲置资源,增强了美丽乡村人气,实现了百姓增收、村集体增产的双赢。自然资源部第7督察组在对高陵区三项试点督察反馈中说,高陵区推出的“共享村落”,在实践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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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推

评荐

评理

语由

  ︶

 

“乡村振兴”和互联网经济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战略,西安市高陵区的“共享村落”实践是一个有重要样本,因此本作品的主题比较重大,选题角度也比较新颖。作品的结构清晰,主次分明,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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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丹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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