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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上报从事记协工作10周年以上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各有关专业记协:
为充分体现党对广大记协工作者的关心和关怀,进一步增强记协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经中国记协党组批准,将于今年“记者节”向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以及有关专业记协在本职岗位上工作10周年以上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上报从事记协工作10周年以上工作人员(含已从记协工作岗位离退休人员),其中2017年11月已领取荣誉证书和证章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2.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
3.上报时限为2019年10月14日16时前。
上报流程:统计核实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登陆中国记协网首页,下载、填写《XXX单位从事记协工作10周年以上人员名册》。纸质版材料请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10-61002817,原件寄至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邮编:100062);电子版名册发至人事处邮箱(zgjxrsc407@sina.com)。
附:《XXX单位从事记协工作10周年以上人员名册》(样式)
联系人:
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梁 飞,电话:010-61002885、18911780608
中国记协办公室人事处王少玲,电话:010-61002997、18500077345
中国记协
2019年9月26日
附件:《XXX单位从事记协工作10周年以上人员名册》(请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 张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