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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同命不同价”!

2020-10-15 10:05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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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告别“同命不同价”!

参评项目

文字消息

体裁

报纸/通讯社文字消息

语种

中文

作者(主创)

董柳、陈虹伶、王静

编辑

胡军、袁婧

刊播单位

羊城晚报

刊播时间

2019-12-24 0:00:00

刊播版面

(版次和名称)

A1头版

作品

字数

820

采编过程

作品简介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但在交通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农村户籍的受害方和城镇户籍的受害方在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三项费用上获得的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城镇户籍获得的赔偿约是农村户籍的近3倍),导致“同命不同价”现象长期存在。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随着时代发展和进步,相关规定和做法越来越不合时宜。
   记者与广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聊天时,提前获知广东省高院即将发布广东将告别“同命不同价”的重大消息,并提前与省高院对接、采访,最终实现了“两个首发”:在12月24日上午该政策正式发布时,在全国媒体中最早发出新媒体稿;当天下午出版的羊城晚报头版也刊发了这一重大消息,实现了在全国报纸中首发。

社会效果

   本文报道了广东在平等保护城乡居民权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做法,在全国率先刊发了广东将在2020年元旦后试行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也即告别“同命不同价”的重大消息,并通过实例解读这一政策。报道实现了“两个首发”:新媒体稿全网首发、报纸稿全国首发,其中新媒体稿仅在羊城派上3小时内的阅读量就已突破30万。报道被腾讯、新浪、大众网等广泛转载,本报道的标题“告别‘同命不同价’”也被人民日报、中新社等广泛采用。
   本消息在发布广东将告别“同命不同价”这一重大信息、阐释重大惠民政策的同时,彰显了社会进步,弘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精神和“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应、社会效果。

推荐理由

   该新闻事件意义重大,羊城晚报率先报道了广东将告别“同命不同价”这一“走在全国前列”的重大事件。该消息时效性强、信息量大、言简意赅,在记录广东平等保护城乡居民权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的同时,彰显了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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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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