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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笔小球”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22-11-01 15:57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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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辣笔小球”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参评项目

消息 (新媒体)

体裁

 

语种

中文

作者
(主创人员)

陆辉、景雯雯、黄泽文

编辑

戴军农、叶春燕

原创单位

中国江苏网

发布平台

中国江苏网

作品链接
和二维码

(附后)

发布日期

2021-05-31 18:50

字数/时长

969 字 、 0:0

采编过程
(作品简介)

  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亵渎!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这篇消息及时、准确报道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全国第一案”审判定刑这一重大新闻,内容详实、采访扎实、文字平实,以媒体力量捍卫法治尊严和英烈荣光。特别是在诋毁抹黑英雄烈士事件屡有发生的背景下,这篇消息更凸显其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 2月19日,“辣笔小球”仇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个人注册账号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全国范围内依照该法办理的第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案件,如何判罚关注度极高。中国江苏网敏感捕捉这一事件的新闻价值,及时对接检察院、法院,密切关注热点案件进展。从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等工作,全程追踪事件动态。通过前期采访法学教授、地方检察院、传媒专家等,储备大量采访素材,对该案有了清晰的阐释与到位的分析。

社会效果

  报道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在尊重英雄烈士的价值观引导上传递了深刻的教育与警示意义。稿件发布后,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新江苏客户端、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江苏检察网群等众多媒体和平台广泛传播,浏览量累计破2184万,助力全社会增强尊崇英烈、崇尚英雄的共同意识,体现了主流媒体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

初评评语
(推荐理由)

  作品既有案件脉络,又有法言法语,更有思想深度。5月3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宣判后迅速推出文字消息,权威发布、及时准确,彰显了“英烈名誉不容亵渎”的风向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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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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