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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贩卖“笑气”为何猖獗》系列报道

2022-11-01 15:39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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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贩卖“笑气”为何猖獗》系列报道代表作三篇

  “当日下单,次日送达”

  互联网贩卖“笑气”为何猖獗

  “笑气”即一氧化二氮,这种气味微甜的无色气体主要用于牙科、外科麻醉,食品加工助剂等领域。奶油加入一氧化二氮后会膨胀3倍左右,这样就可以使奶油保持直立状态且入口细腻。在一些咖啡店、蛋糕店使用的奶油枪用“气弹”中添加的就是氧化氮。

  一般情况下,购买此类气体的消费者需表明具体用途,并提供营业执照与危险品使用手续等。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违规买卖笑气行为在互联网上已日益猖獗。

  日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调查发现,通过互联网上的“特殊渠道”购买笑气无需提供任何证明,且不少商家承诺,“当日下单,次日送达”。

  记者检索发现,多个声称贩卖笑气的商家分布在各大网络平台。虽然各大平台相继推出“绿网计划”,但通常只要避开敏感词汇,就可以轻易搜索到相关信息。

  一些香烟代购群内,经常会出现卖家发布气球图标,并配文“闪电发货”。而“瘾君子们”一眼就可识别对方在售卖“笑气”。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个名叫“资质代购”的卖家,该卖家长期以境外代购为由销售笑气。

  卖家声称:“笑气一箱10盒,一箱售价400元、半箱售价220元。”卖家还称产品包邮,过程绝对安全。随后,卖家简单询问了地址、姓名与联系方式,即表示付款后立即发货,全过程持续不到5分钟。其间,卖家并未核实买家身份,以及是否具有危险品使用资格等。

  当日下午4时付款后,不到3个小时,记者就收到了货运单号。次日,一份包裹被圆通速递投递到记者手中。记者发现,这份长约30厘米的快递,被黑色塑料包裹得严严实实,外部还缠绕着数圈透明胶带。物品仅备注为“生活用品”,还印有“已验视”字样。轻轻摇晃快递,会发出“叮叮当当”金属碰撞的响声,声音非常清脆。

  记者拆开包装后发现,在一层纸板覆盖下就是6盒笑气。这些盒子上都印有“Best Whip”的字样。每盒有“气弹”24支。据卖家介绍,该“气弹”内含8克笑气。在确认收货后,卖家热情地介绍笑气使用方法。

  仔细观察快递包装后,记者发现,快递寄出地址是江苏省镇江市。快递单显示寄件人为卢某某,寄件人留下了联系方式与发货地址。经查询,该地址是镇江市某圆通快递站地址。

  拨打电话后,号码归属地为广东省汕头市。接电话的是一位带着广东口音的男子。该男子承认他就是快递寄件人。在记者提出希望继续购买笑气后,该男子表示:“有事情微信上聊。”

  该男子介绍,笑气可以全国发货,是因为他的“下线”遍及多个省市。他还邀请记者充当“下线”,继续销售,并承诺以每箱380元的“出厂价”供货。此前,记者购买价格是每箱400元。

  “如果你做得多,一个月可以拿100箱,我就给你每箱350元的价格。我身边朋友靠这个轻松月入过万。”

  该男子介绍,笑气需求量极大,在年轻人群体广泛流传,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他还表示,可以先“囤货”,找到买家后,由他发货,全程包邮。

  通过快递信息,记者随后拨通了配送快递员的电话。该快递员表示,因为每天的快递量十分庞大,他已记不清楚这份快递的具体情况。

  一些知情人士表示,经验老道的快递员一眼就可以辨别出这些快递为笑气,但他们通常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樊国民认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笑气实行管制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完善之前,对于未经许可的销售行为,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快递企业和员工的“明知”行为,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而对于“有证企业”打擦边球即向个人销售笑气以及个人“娱乐使用”的行为,应该赋予相关职能部门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行政许可等行政处罚的权利。

  来自公安禁毒部门的工作人员刘强(化名)建议,打击笑气需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公安机关应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围绕笑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建立完善从业单位许可、登记备案、信息通报和动态排查、联合整治机制,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管控措施,解决底数不明、发现不了的问题。

  刘强说,公安机关要立足现有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经营笑气行为的查处打击。对不构成犯罪的,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铲断制销贩黑色产业链。

  他建议,在党委政府统筹牵动下,以化工企业、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商贸区、大中小学校和酒吧、网吧、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吸食笑气危害性、违法性和国家监管政策宣传,促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主动拒绝、自觉抵制吸食笑气。同时,相关部门应加紧研究非法经营笑气犯罪法律适用以及滥用笑气治安处罚等问题,统一执法思想,规范相关处置流程,为一线执法提供明确支撑指引。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实习生 左智越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02月04日 03 版

  本报报道引发关注

  江苏镇江警方斩断一条制售笑气灰色利益链

  “哔……哔……哔……”奇怪的声音从不远处的一个院子内传来,像是某种机器打气的声响。专案组民警将耳朵贴在门上,声音愈发清晰。

  民警推断,这可能就是将笑气充进容器的声响。此时,远处径直驶来一辆小型货运汽车。“是我,送钢瓶来了。”货车司机拿着手机吆喝道。

  随后,一个中年男子从院内打开大门,院内的情景让专案组成员吃了一惊。

  9月10日,在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召开的“0209非法制售笑气案”新闻通气会上,镇江市公安局通报了这个细节。

  历经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镇江市公安局集结多个警种部门、30余名警力,同时在南京、宿迁两地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斩断了一条制售笑气的灰色利益链,警方共捣毁涉案窝点4个,抓获涉案人员23名,其中大部分为00后青少年,这一犯罪团伙交易流水达100万元,非法获利50多万元。

  今年2月4日,本报刊发报道《互联网贩卖“笑气”为何猖獗》,报道称,记者调查发现,通过互联网上的“特殊渠道”购买笑气无须提供任何证明,不少商家承诺,“当日下单,次日送达”,数量巨大。

  报道刊发后,镇江警方随即介入调查。经批准,此案被确定为江苏省公安厅督办案件,镇江市公安局也成立了专案组。

  最初,经过专案组研判分析,非法销售笑气的团伙头目是单晨。

  “当专案组准备继续扩大侦查范围,将以单晨为首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时,单晨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月21日被江西九江警方抓获,线索被迫中断。”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彭杰说。

  随后,专案组继续紧盯与单晨联系密切的“下线”许强,生活在南京的许强贩卖笑气给南京、镇江、无锡、四川、浙江、上海等地的“客户”。

  单晨被抓后,许强也曾警惕了一阵子。由于市场对笑气的需求量实在太大,“没有进货来源”的许强又开始大批量地向外销售笑气。

  原来,许强开始从另一个上线赵志那里购买大量笑气。经过警方调查发现,赵志还有一个上线叫尹德,尹德也有一个固定上线邓兵,而且邓兵的出货量十分惊人。

  “我们发现这个案件‘深不可测’,不单单是非法销售那么简单,在这背后隐匿着一个巨大的笑气生产窝点和庞大的销售网络……”镇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苏生乐介绍说。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副局长马元元介绍说,经调查,他们怀疑笑气的生产窝点就在宿迁市泗洪县新扬高速路附近的村庄甲村(化名)。随后,他们开展实地侦查。

  甲村是泗洪县西边的一个小村庄,临近新扬高速,四面被农田包围,村里的道路错综复杂。

  “村民很认生,一旦有村外的人员进入,他们便会聚到一起指指点点议论着。”马元元说,他们一行10余人,想要查清笑气生产点的具体位置,只能夜晚“潜入”村中侦查。

  3月15日深夜,下起瓢泼大雨,原本就坑坑洼洼的小土路变得泥泞不堪,“我们开车在村里行驶,路上实在太难开了,最后我们只能冒着大雨下车徒步寻找生产窝点,满脚踩的都是泥。”镇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大队大队长曹旭东回忆。

  3月16日凌晨,专案组把整个村子走遍,一直没有发现生产窝点踪迹。直到3月17日上午,专案组在村中巡查时发现一种奇怪的声音。

  “当时我们隐蔽在附近,透过打开的大门,发现院内有三四个人正在使用机器往小钢瓶内灌装气体。”曹旭东说,用来灌装的机器有4台,还有若干个大钢瓶和金属小钢瓶,零零散散地散落在地上,“我们立即实施了抓捕。”

  几乎同一时间,苏生乐也率队对窝藏在南京城内的主要团伙成员统一收网。

  警方通报称,今年3月16日至17日,专案组在两天时间内抓获了以邓兵为首的团伙成员10人,并查获运载空置小钢瓶的小型货车一辆,缴获已灌装打包的笑气小钢瓶67大箱共计19200余支,以及4只大钢瓶、4台加工灌装设备和若干成套的冷却、压缩装置以及未灌装笑气的小钢瓶6万余支。

  这一犯罪团伙作案6个月,购买并吸食笑气的“客户”更是多达200余名,遍布江苏、四川、浙江、福建、广东、上海等多个省市。

  “他们将装有笑气的小钢瓶灌装在奶油发泡瓶里,按下奶油瓶的阀门,通过吸食出气口打出的笑气来获得快感。”让马元元记忆深刻的是,抓捕现场能看见地上撒满了拇指大的小钢瓶,还有躺在地上神志不清的人。“这些吸食人员绝大部分都是00后青少年,有在校大学生,甚至还有未成年人。”

  今年7月22日,这个跨5省7地、非法制售笑气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均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吸食笑气的涉案人员也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行政处罚。

  (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江天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09月15日 08 版

  青少年吸食“笑气”致死致伤案时有发生——

  被“笑气”摧毁的青春

  2020年5月的一天,95后福建姑娘吴兰(化名)穿着睡衣,趴在床上,嘴里死死地咬着一节吸管。吸管的另一头连着一个长约40厘米的钢瓶,床边留有血红色呕吐物。室友王媛(化名)让开锁公司的人打开房门时发现,吴兰已经没有了呼吸。

  经江苏徐州警方鉴定,钢瓶、死者的体内均检测出“笑气”成分。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常被用于制作奶油发泡剂、医用麻醉剂及燃料助燃剂。

  警方在吴兰的手机里发现多条购买“笑气”的转账记录。历经一年,警方将涉嫌非法贩卖“笑气”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近年来,在徐州因吸食“笑气”死亡的案例超过7起。现实中,“笑气”虽不归属于毒品,但因“笑气”制作简单、价格较低、购买方便,容易在青少年群体中“泛滥”,这些年因吸食“笑气”致死致伤的案件频发,非法贩售“笑气”现象屡禁不止,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亟待引起重视。

  睡醒了就吸一口“笑气”,然后接着睡

  王媛与吴兰是初中同学。2019年10月,两人从老家福建来到徐州打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天在出租屋内无所事事的吴兰开始混迹于酒吧,慢慢接触到“笑气”。

  “这不是毒品,玩一玩没事的。”吴兰曾向王媛描述吸食“笑气”的感受,“感觉头晕晕的,有种窒息感,很刺激,感觉忘记了一切烦恼。”

  刚开始,吴兰购买一瓶“笑气”足够吸一晚上。后来她吸食量越来越大,一晚上可以吸3瓶。嘴巴咬上吸管,睡醒了就吸一口,然后接着睡。

  王媛向警方回忆,2020年5月17日,吴兰和她吃晚饭时喝了7瓶啤酒,回家后就开始吸食“笑气”。直到第二天晚上10点,吴兰都没有起床,王媛敲门也没人回应。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王媛着急了,联系了开锁公司。房门被打开,王媛见状大叫一声,她看到吴兰斜趴在床上,一动不动,枕边残留着血红色呕吐物。

  警方调查发现,出事前是“笑气”贩子孔祥(化名)给吴兰送来了7瓶“笑气”。

  1994年出生的徐州小伙孔祥,2015年从北京某高校成人教育大专毕业后,回老家工作。孔祥从发小李伟(化名)那里得知,卖“笑气”很赚钱。李伟告诉他,自己花5500元购买了20个钢瓶、10个铝瓶,这些2升装的“笑气”瓶,不到一周就卖完了。

  听了李伟的“生意经”,孔祥决定与其合伙“做生意”。40升的大罐“笑气”不能直接售卖,需分装到小钢瓶。每当有人购买“笑气”时,他们就会连夜在一家工厂的仓库里分装,然后开车将小钢瓶送货上门。

  孔祥听说吴兰出事了,他“害怕极了”,逃到连云港。2021年7月,他被警方抓获。随后,他的另两名合伙人也被警方抓获。

  警方调查发现,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他们共向吴兰销售“笑气”6次,涉案金额1960元。他们非法贩售的“笑气”涉案金额共计25万余元。

  用“笑气”吸引酒吧客流量

  2018年5月4日晚7点左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宾馆内,清洁工准备清扫房间,敲门许久无人回应。他们打开房门时发现一个姑娘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嘴里咬着一节塑料管子。当地警方根据尸检报告分析认为:这名18岁女性李玲(化名)属于“笑气”中毒身亡。

  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李玲在当地酒吧认识了“笑气”贩子张斌(化名)。事发当日,张斌给她送去了两罐2升装“笑气”。

  95后酒吧老板“点点”,在2018年跟朋友合伙开酒吧时,发现“笑气”在徐州开始流行,不少年轻人乐于吸食。

  “很酷,与朋友一起吸食很有面子。”“点点”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他看中了“笑气”可以增加酒吧客流量,带来更多收益。为此,他购买了10罐大罐装的“笑气”。进行分装后,他以每小罐8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让他没想到的是,“笑气”生意格外火爆,没过两天就被抢购一空。据估算,他一共销售了800个小罐,利润3.8万多元。

  他逐渐成为圈子里有名的“二道贩子”。张斌就是从他这里进货,2018年3月至5月,张斌分8次购买了16罐40升容量的“笑气”。最终,两人都被当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不久,记者电话联系了李玲的父亲。谈起女儿,李先生声音一顿,沉默几秒钟后,他断断续续地说:“往事太伤心了,我不想再提起。”

  另一名死者李兰(化名)也是酒吧常客,经常和朋友们一边喝酒,一边“打气”。2019年6月4日,她从网上买了3罐“笑气”,在朋友家中“打气”。第二天中午,她被发现时已停止呼吸。尸检报告显示,李兰因吸食过量“笑气”死亡。

  李兰的父亲接受采访时难掩悲痛,他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通过立法等形式强化对“笑气”的打击与监管。

  加大对网络平台销售“笑气”管控

  据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心理精神科一位医生介绍,近些年来,吸食“笑气”的不良恶习从国外传入,使部分青少年走上“歪路”。他们医院曾接诊过多个因吸食“笑气”过量致伤的病例。

  这位医生介绍,吸食“笑气”会造成人体内维生素B缺失,进而影响神经,严重者可致腿脚变形、下身瘫痪。“笑气”虽然并不物理成瘾,但极易使吸食者“心理成瘾”,吸食过量后,也可能因窒息致残致死。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广宾介绍,这些年,徐州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很大,由于“笑气”不归属毒品,并且价钱相对便宜,很多年轻人错误地认为“笑气”没有危害。

  在王广宾看来,“笑气”买卖环节的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对于网络销售缺乏严格的监控,而网络和物流的发达,又加剧了销售渠道的不可控。

  他建议,要定期监管生产渠道以及销售对象,向无经营许可证人员或商家销售的,要给予特别监控,包括在网络平台上要对和“笑气”有关的关联词进行管控。一旦发现,平台要及时警示并加以防范,避免非法销售渠道的不当扩张。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对青少年吸食“笑气”的现象痛心疾首。他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递交了相关提案,建议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进行管控。他认为,“笑气”的制作方式相对较简单,作为助燃剂、食品添加剂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但由于缺乏严格管控,使用者低龄化趋势愈发严重。

  周世虹介绍,2021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笑气”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大量上下游企业用“笑气”生产加工各种用品。“笑气”有一定的社会需求。这份回复中同时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打击“笑气”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山东开展专项行动,破获“笑气”违法犯罪案件111起,捣毁非法灌装窝点3个,缴获“笑气”3000余升,行政处罚305人,刑事处罚28人,查获吸毒人员189人。同时督促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加强对网上违法信息的清理整顿。

  周世虹建议,相关部门要积极打击非法贩售“笑气”行为。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让打击“笑气”有更精准的法律依据。同时,学校、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让青少年远离“笑气”,健康成长。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12月31日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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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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