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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通报3起“打假治敲”典型案件

2025-04-18 14:46:42 |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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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3起典型案件。

  渑池陈某某于2020年6月至2023年7月,利用或冒充新闻工作者身份,以企业存在环保问题报道负面消息为要挟,对渑池县及周边县市、洛阳市辖区等地的乡镇企业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查实多名受害人被陈某某敲诈勒索合计37.06万元。2024年9月,渑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32.89万元。

  2022年12月,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朱某某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朱某某、李某某、姚某某、雷某等5人采取搜集涉企负面信息并转载发布至掌握的多个网络平台账号上,以此引起相关企业关注。其以“不付费不删帖”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先后非法获利17万余元。2024年,陕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李某某、姚某某、雷某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至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5万元至1万元。

  渑池县公安局查实,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张某某从2020年5月份开始,冒充河南电视台乡村频道记者的身份,以企业环保问题要挟为手段,以出售白酒、订阅报刊为名义,在渑池县和陕州区两地,对部分企业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共计10.3万余元。2024年8月,渑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赵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2万元。(记者吴明娟)

责任编辑: 普韵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