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奖是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1次。
一、评奖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动新闻战线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新闻战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贡献。
二、参评范围
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新闻单位,在上年度原创并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的作者应为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业务人员,包括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新闻采编工作人员。新闻单位非采编岗位人员和新闻院所教研人员可参评新闻研究项目。厅局级领导干部非作品主创人员不参评。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评。
上年度社会责任评价不合格的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作品刊播当年到作品获奖揭晓时有严重不良新闻职业道德记录的人员不得参评。
三、评选项目和标准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导向正确,内容真实,事实准确,新闻性强,在互联网舆论场和受众中产生广泛影响,有效引导国内外舆论。评选项目共20个,各项目参评作品均可涵盖全媒体形态,具体如下:
1.消息: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新闻作品。应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注重首发,独家性强,新闻要素齐全,适配受众需求,互联网传播效果好。
2.评论:评析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应观点鲜明,论据准确,论证有力,积极回应关切,有效引导舆论。
3.通讯:详实报道新闻人物、事件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表述生动,感染力强。
4.专题:多维度报道重大主题、新闻事件的音视频和多媒体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报道生动,感染力强。
5.深度报道: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展开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见解深刻、影响广泛。
6.重大主题报道:在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新闻作品。蹲点调研、基层一线的报道优先。应政治性、思想性、新闻性强,影响力大。
7.国际传播:以国(境)外受众为主要传播对象,精准体现国别区域传播特点的新闻作品。应新闻性、针对性强,国际传播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
8.舆论监督报道:聚焦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的新闻作品。应事实准确充分,报道客观全面,切实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9.典型报道:报道英雄模范、平凡人物等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集体),或全国性、区域性、引领性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新闻作品。应传递时代特质与社会价值,典型性、代表性、感染力强,社会影响大。
10.短视频新闻: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具备新闻要素的单个原创视频作品(不含消息)。时长在3分钟以内,传播效果好。
11.创意传播:在内容表达、技术赋能、呈现形式、用户互动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意的新闻作品。应吸引力、感染力强,传播效果好。
12.应用创新:研发和拓展“新闻+文化、政务、服务”等媒介功能的创新性项目。应有效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实用性、功能性强,用户体验好。
13.视听设计:以设计为主,反映新闻事实、新闻报道的作品。包括新闻漫画、新闻版面、音视频编排、互联网界面设计等作品形态。应表达精准、契合内容,原创性强、触达面广、认可度高。
14.新闻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报道新闻事件、反映社会生活的视频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性、思想性、艺术性以及文献价值。用事实说话,结构严谨。
15.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应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精当。
16.副刊:体现副刊内容与形式整体设计的单期单版作品,有明确的“副刊”标识。应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相统一,特色鲜明。
17.新闻访谈:围绕新闻事件、社会热点话题或新闻人物,对相关当事人、知情人、权威人士等进行访谈的独家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视角独到。访谈内容占作品总篇幅或总时长不低于三分之二。
18.新闻直播:对正在发生发展的新闻事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以实时采集制作、播出呈现的方式,同步向公众传播的新闻报道。应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信息丰富、流程顺畅、传播效果好。间断性直播选取完整直播段参评,一般性会议、演出、庆典、商务活动等的直播作品不参评。
19.新闻IP:新闻单位主导或新闻单位记者、编辑经所在媒体批准,依托本媒体终端或社交平台打造,以新闻事实为核心,围绕特定主题或领域,在互联网舆论场具有高辨识度、强公信力和广传播力的新闻作品集群及传播载体,包括工作室账号、新闻专栏等。应体现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应连续发布作品半年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曾获新闻专栏奖的作品,如有重大创新,间隔5年后可参评。
20.新闻研究: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新闻史与新闻实践等,涵盖理论阐释、规律总结等研究文章。应立论正确、观点鲜明、论据可靠、论证充分,理论联系实际紧密。
四、奖励办法
设奖总额不超过38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75个,二等奖115个左右,三等奖190个左右。根据需要设特别奖,不超过5个,视同一等奖。各评选项目的设奖名额,由评委会根据当届参评作品情况确定。
中国记协向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颁发证书,并向特别奖、一等奖作品颁发奖杯和奖金。申报为集体的获奖作品,向原创单位颁发奖杯证书。
五、作品报送和评选
作品实行组织推荐和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由新闻单位向中国记协委托的报送单位推荐;自荐、他荐由本人或他人向中国记协委托的报送单位或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
作品初评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有关新闻单位、专业协会、教研机构等报送单位组织。中国记协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部分作品专项初评,作品定评由中国记协组织。获奖作品经批准后公布。
六、评选机构
评选机构为审核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参评作品材料、协助评选委员会研判评议举报意见并提出评选建议;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获奖作品。
审核委员和评选委员由中国记协聘任,任期一届,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审核工作会和评选工作会未召开期间,由评委会主任会议代行决定相关事项。
审核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为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接收参评作品,组织公示并受理举报,组织开展对参评作品的审核和评选等工作。
七、处罚规定
对违规参评作品,查实后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对违规报送参评作品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视不同情节予以处罚。对违反评选纪律的审核委员、评选委员,查实后取消其资格并予以通报。
八、附则
1.未尽事宜,由中国新闻奖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2.中国记协享有参评作品的使用权。
3.本办法由中国记协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