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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篓检察官日记摘抄

2019-06-23 13:31 | 来源: 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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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钩钓鱼

    □ 日记主人:谭森明(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驻濯水检察室工作人员)5月31日,晴。

    5月28日,小雨。

    “走,钓鱼去!”主任(濯水检察室主任潘珂)递给我一根空鱼竿,一马当先走出了检察室。

    3天前的下午,接到主任电话。“穿便装,单位集合,出发下乡。”主任在电话那头说。原本以为是平常的背篓下乡,没想到会是去钓鱼。

    “这不对啊,现在是禁渔期啊。”我心里直犯嘀咕,但还是跟着主任上了车。

    车行驶在路上,我才弄明白,原来,刚刚接到村民举报,反映禁渔期有人在河道内拉网捕鱼,检察室现在就要赶往现场,摸排公益诉讼线索。

    下午5点,我们到达现场。

    车停在隐蔽处,手持钓竿、身背背篓,我们一行人步行来到河边,搭起鱼竿,摆起架势,决定现场蹲守。

    “主任,怎么没有鱼饵啊?”

    “我们又不是真来钓鱼的,带什么鱼饵。还有,别喊我主任,喊我师傅,小心暴露!”

    这里草深丛密,蚊子贴着我的耳朵飞了过去,我实在待不下去了,问道:“师傅,那咱们空钓多久啊?待不住啊!”

    “姜太公空钩钓鱼钓了3年,咱们最多钓一个晚上。姜太公钓的是周文王,咱们钓的是偷鱼的,性质不同,手法差不多……徒儿,想听民间故事不?”

    主任一席话,一下子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你一句我一句的打发着时间。

    晚上8点37分,有了动静。

    只见河中间几个阴影晃动,定睛一看,原来是有几条小船在拉网捕鱼。

    有人电鱼!

    我们心头一沉,这可是犯罪行为啊!我们立即将时间、地点等记录下来。回到车上,主任马上给渔政执法部门打电话,介绍了这里的情况。

    “师傅,咱们可以撤了吧?”

    “徒儿,撤啥撤啊,咱们的老本行还没干呢,还要守着看执法部门是不是来积极履职。”

    就这样,我们师徒二人继续蹲守,直到执法部门的人员赶过来。

    今天(5月28日——记者注)下午6点,我们再次拿着鱼竿,便装出发。

    这次我已经很有经验了,在黔江区冯家镇的一处河道,我和主任架起鱼竿。

    天公不作美,空中飘起了丝丝细雨。

    “师傅,撤不?”

    “雨小得很,就是落在身上有点冷,不过咱们有准备。”

    说着,主任从背篓里拿出一把折叠伞:“这个有点小,咱俩凑合用。”

    又过了一会儿。

    “师傅,咱们总挑晚上休息时间过来,到底图什么啊?”我问。

    “这里有个工厂,群众反映他们有偷着排污的现象,咱们来观察一下水质。”主任顿了顿,调侃我说,“谭太公,当事人也是这么想的,专挑你休息的时间作案。”

    就这样,我们在雨中作乐,互相鼓劲,摸排线索。

    后来,我成了空钩钓鱼的“谭太公”,“谭森明”这个本名倒不太用了。“谭太公钓鱼,线索上钩”,靠着这个方法,我们陆续摸排出好些公益诉讼线索。

    □ 日记点评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博士生导师)

    禁渔期捕鱼、排放污染物等不法行为,都是对社会公益的侵害。作为国家检察机关能干些什么,是基层检察机关和检察官应该思考并能够有所作为的重要方面。执法不能是被动的,执法监督不能是被动的。“空钩钓鱼”所获取的不是鱼,而是法律的尊严与实施。执法的主动性与执法效能往往成正比。用心执法、用情执法、用力执法与应付执法有着根本差异。监督执法的工作是长期的、日常的,需要付出耐心与耐力,许多时候,类似的“空钩钓鱼”都是必要且重要的。

    均为本报记者 吴晓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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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丹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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