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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有哪些危害?应如何治理?

2020-04-08 11:09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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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传播的参与度提高,信息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在以碎片化接收信息为主要特点的阅读习惯下,媒体对信息市场的抢占愈发激烈。争取第一时间发布“抢独家”,无独家则求奇求异抓人眼球,甚至无中生有制造“奇闻轶事”……这些现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报道内容与客观事实相悖的现象,从而造成虚假新闻。虚假新闻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比如凭空捏造客观世界不存在的报道对象;言过其实、“移花接木”、错误引用数据和细节等带来的微观失实;放大局部、隐瞒事实、忽略事件变化发展所带来的宏观失实。虚假新闻带来的危害,不仅影响发布新闻的从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媒体,甚至威胁社会经济、政治的良性发展。

  虚假新闻侵害了受众的知情权,阻碍了受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知情权是受众参与公共事务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前提,而虚假新闻为受众提供了虚假的事实,受众基于有失偏颇的信息而产生的情绪,有时会给社会良性运作带来阻碍。比如一些记者在报道医患矛盾问题时,夸大片面事实,或是隐瞒某些不利于自己意愿传达的事实,误导受众,使本来合理且必要的舆论监督变成了一边倒的谩骂。

  制造并传播虚假新闻,违背了新闻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而因为报道发布主体的失误或有意为之带来的虚假新闻,很可能对该条新闻所涉及的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比如,2008年9月,某报记者在采集数据时出现失误,得出某银行亏损超过百亿港元的错误结论并将该新闻刊载,成为造成当日该银行股价暴跌的诱因之一。

  虚假新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一些关于国内负面事件的虚假报道甚至为反华势力抹黑中国提供了“佐证”。比如关于中国军事的大量假新闻,给本来就因中国综合实力迅速增长而焦虑的一些西方国家更大的疑虑,使“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除此之外,有些虚假新闻还会造成民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比如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之后的“抢盐风潮”,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新媒体散布的谣言而诱发的。

  新闻舆论工作者应把坚持新闻专业性、维护新闻客观性和真实性作为一以贯之的追求,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将虚假新闻出现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第一,新闻媒体应积极堵塞采编流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监督和惩罚机制,防止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为由接受或索要钱物,或被利益驱使发布失实新闻。优化管理制度,实施采编和经营分开,并建立及时的后续纠错机制,将失实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

  第二,新闻从业者应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深化对新闻真实观的认识。在新媒体时代,获取信息更加便利,记者仍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思维,不要过于依赖信源,要有专业精神,对信源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而且在信源的选择上也要下功夫,不要只听信一家之言,而是要在微观细节准确的基础上,确保事件在宏观层面的真实。在新闻生产和传播的过程中,要对自己报道可能产生的影响有大致的判断,对新闻事实进行及时更新。

  第三,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培养,加强新闻专业素养和伦理道德修养的建设。

  第四,建立健全新闻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和职业精神的培养,约束从业者的新闻报道与发布行为。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和各级新闻道德委员会要加大对虚假新闻典型案例的评议,推动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加强自律,共同治理和杜绝虚假新闻。

  第五,净化互联网环境,对公民的信息发布进行合理引导,加强对新闻信息的核实。作为新闻传播终端的受众与用户,应当提高媒介素养和运用互联网能力,辨识和抵制虚假新闻。受众在接收信息时,可以通过判断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五要素是否真实来对新闻真实性进行大致的把握;还可以通过判断报道中是否存在可靠的消息来源和证据性内容来确定新闻的真实性。此外,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接收途径广,阅读速度快,碎片化特征显著,受众和用户在转发新闻时切忌断章取义,避免出现“二次创作”的失实新闻。

责任编辑: 赵丹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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