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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报道时度效把握的理论与实践

2020-10-27 15:09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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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论监督报道时度效把握的理论与实践

  

  舆论监督报道是社会公众通过新闻传播媒介这一中介行使监督权利的有效途径。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既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做好舆论监督报道,行使舆论监督权利,是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提升新闻舆论引导力、构建新闻舆论新格局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闻舆论工作"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作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一部分,舆论监督报道同样需要讲求方法、策略和效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遵循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讲求传播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实效性,"从时度效着力,体现时度效要求"。

  "时度效"是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方法论

  当下纷繁复杂、日益多变的国际国内格局,尤其是互联网技术赋权带来的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的新变革,对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挑战。舆论监督要因应时代新变局、响应时代新关切、解决时代新命题,就要在"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上做文章。

  "时度效"是对新媒体条件下新闻舆论工作规律的透彻认识和深刻把握,"是对一般舆论引导方法应用的经验总结、高度凝练和抽象升华",具有哲学方法论的本质特征。"时度效"有机统一,互为肌理,互相支撑。"时"是条件,"度"是关键,"效"是根本。从整体上把握好时度效,将三者置于统一的传播体系中进行考量,做到"合时、适度、有效",才能推进新闻舆论工作步上新的台阶。

  "时",不仅仅是通常所理解的微观层面的"时效性",还包括宏观层面的"时代性"。事实上,"舆论监督"这一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中国共产党新闻舆论思想颇具时代性的一大创造。我们都知道,无产阶级新闻事业一向重视舆论工作,尤其重视包括报刊在内的媒体的批评性、战斗性。1849年,马克思在《新莱茵报》审判案的辩护发言中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但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结合中国实际,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地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舆论工作作出了新的理论阐释、开创了新的理论框架。从党的十三大起,首次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写入报告,而后又不断对其内涵进行丰富,使之成为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中的"热词"之一。

  舆论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治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形式。但是,不能将舆论监督报道片面理解等同于负面报道、"揭丑"报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积极性的、建设性的"。这就涉及媒体舆论监督实践过程中"度"的把握问题。由于舆论监督报道面对的更多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上存在的丑恶现象,就更需要考虑到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合理布局,考虑到舆论监督报道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做到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的同频共振、殊途同归。

  而把握好"时"与"度"的终极目的,是为了顺利实现舆论监督报道的"效",即解决问题、凝聚共识。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由此可知,舆论监督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督形式互相影响、互相补充,捍卫社会公众利益,推动经济社会进步。

  把握好"时":新闻传播的内在规性

  "时",就是时机、节奏。在舆论监督报道实践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对于时效性、时宜性、时代性等时间概念的有效把握。

  这些时间概念的尺度虽各不相同,但根本指向是新闻之"新"。舆论监督报道,属于新闻报道范畴,因而内在地具有"新"的特质。"新",是新闻存在的前提,没有"新",就不存在新闻。精准把握时机与节奏,是做好舆论监督报道的关键。

  把握好"时效性",做新闻舆论的"第一定义者"。舆论监督报道要想取得实效,要在"第一时间"上下功夫,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舆论监督合力,最大程度解决社会肌体存在的各种病症。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映问题,才有可能推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2009年7月20日到27日,短短8天时间内,安徽省合肥市渣土车、运料车、搅拌车等"三车"频频肇事,导致4人死亡、11人受伤,而经《新安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对"三车"负有管理责任有9个部门,却无一愿意牵头过问。该报于是推出《"霸王车"撞痛合肥》系列舆论监督报道,探访"三车"运行现状,追问监管部门漏洞,邀请公众参与讨论。在媒体的持续关注和公众的强烈呼吁下,合肥市城管、交警、建委等相关部门先后推出整治举措,严厉打击"霸王车",较好遏制住了"三车"的危害。倘若一个问题热点、痛点早已形成,媒体或未能及时发现,又或发现了但未能及时揭示出来,失去了成为"第一定义者"的时机,那么,舆论走向就有可能出现偏离、混乱甚至黑白颠倒。这一点,在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环境中更显突出。

  把握好"时宜性",做新闻舆论的"最佳合奏者"。新闻讲求实时性,而舆论讲求合时性。"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新闻舆论工作的时宜性,就是既要契合社会公众的接受心理,又要契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能一味"抢时间",更要注意"看大局"。舆论监督报道重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更应审度时宜,选择最合适的时间节点,发布最宜解决问题的报道,才有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019年2月18日,紧扣全市工作"脉搏",《青岛日报》成立舆论监督部,并在重要位置开设《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先后推出《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业务——同一个问题咨询处和窗口工作人员给出了不同答复》《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忙闲非常不均 有的需排队1个多小时》等100多篇舆论监督报道,聚焦营商环境和老百姓办事难两大领域,直指客商、百姓经常遭遇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为推动青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督促各级各部门改进作风起到了重要的"合奏"作用。有数据显示,在前100篇报道中,得到解决、整改的达86项,全面提升了舆论监督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把握好"时代性",做新闻舆论的"传播多面手"。宏观层面的"时代性"具体到新闻传播实践中,就是要洞察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的传播态势新变局,熟悉新媒体环境下的话语方式、操作手法,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理所当然包括发挥互联网舆论监督作用。"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2018年5月,网络上广泛流传一组有关"严书记"的微信群截屏图,群内有位署名为"严某某妈妈"的人士发言指责幼儿园某老师:"你马上在全班当着所有师生给严某某道歉,否则,我通知你们集团领导来给我解释你对严书记的女儿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一时间,舆论哗然,以@中国之声为代表的多家中央媒体微博以及澎湃新闻、央广网等多家网站纷纷介入,追问"严书记女儿事件",引发舆论热潮。5月18日,四川官方通报称四川某地级市市委副书记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互联网平台便捷、开放、参与度高,已成为舆论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舆论监督报道同样要善于发现网络世界里的热点、难点、痛点,及时追踪核实,深入揭示真相,推动问题解决,这样才能赢得社会公众的尊重与认可。

  把握好"度":科学引导舆论的根本保证

  "度",就是力度、分寸。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精准研判舆论的态势与实情,既不把大事说小,也不把小事说大,掌握好尺度,拿捏好分寸。

  在具体的新闻传播实践中,新闻舆论工作所说的"度",可分为三个维度:一是事实之"度",二是公序良俗之"度",三是法纪之"度"。其目标都指向舆论引导的科学性、合理性。

  把握好事实之"度",这是舆论监督报道存在的基础。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没有事实,或者事实存在瑕疵,无疑都会伤害到新闻报道的权威性、专业性。"新闻舆论的基本功能是报道事实,澄清真相,传播知识,传播思想。"对于舆论监督报道来说,多是批评报道的形式,监督公权力的运行状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因而更要以审慎与严谨的态度,坚持真实与客观,其真实性不仅仅是指某个具体的事实要真实,还要做到新闻报道中所反映出的整体事实也是真实的,不以偏概全,不肆意夸大,不弄虚作假。否则,就会适得其反,甚至混淆视听、制造"噪音"。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纸做的包子》称,"北京市一些黑摊点使用废纸箱为陷制成小笼包出售",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但后经查实,此节目系该栏目临时人员訾某为了赚取高收视率,授意他人将纸箱经水浸泡掺入包子馅内,并将此过程制作成节目播出。这种事实根本不成立的所谓舆论监督报道,无论内容、画面再触目惊心,都等同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把握好公序良俗之"度",这是舆论监督报道的伦理底线。舆论监督报道固然要揭示社会各领域所存在的"病痛",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哗宠取宠、吸取眼球。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两大功能,都要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这就需要舆论监督报道守住公序良俗的底线,所报道的事实应符合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行为秩序、道德规范。这一点,在互联网传播环境下更显突出。互联网传播是"菜市场式"的传播,"人人都是麦克风",分众多元,众声喧哗,这就给一些人为炒作、格调不高、导向不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吻合的舆论热点、八卦新闻等提供了可乘之机。2013年2月,北京市民李某某因涉嫌轮奸案而被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并提起公诉。这本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强奸案被害人隐私"双重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李某某及其名人父母的信息却在网络上被大肆公开,进而引发网络和媒体大规模的追踪报道、肆意炒作。上海一家新闻周刊甚至将李某某母亲的照片作为封面图,并配以标题《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引发较大争议。这一意在吸引眼球、进行道德审判的做法,事实上已突破媒体的职业操守和伦理底线,殊不可取。

  把握好法纪之"度",这是舆论监督报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舆论监督不是"尚方宝剑",不是想监督谁就监督谁,不是想怎么监督就怎么监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把舆论监督变成舆论审判。舆论监督本身也要接受监督,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任意妄为。在新媒体舆论环境下,公众充分享受到了技术赋权的便利,可以直接参与到舆论监督的生产、传播过程中间来,催生了更为复杂的舆论工作局面。但越是如此,越要注意舆论监督的合法性、科学性,不能逾越法律法规这根"高压线",以舆论监督之名,行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之实。在这一方面,《新快报》陈永洲案是典型的负面教材。从2012年9月起,《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连续刊发18篇报道,剑指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财务造假,但后来的警方调查却显示,陈永洲系收人钱财、虚假报道,滥用了媒体的舆论监督权,给媒体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

  把握好"效":新闻舆论工作的终极指归

  "效",是效果、实效。无论是舆论引导,还是舆论监督,最终的目标都是达到传播主体所预期的传播效果,即善于把握直面社会热点的现实问题,及时为公众解疑释惑,找到化解矛盾的"金钥匙",促成社会共识的达成与凝聚。

  "效"是目的,是"时"与"度"的终极指归和努力方向。明确了"效"的内涵与价值,才能在舆论监督报道实践中充分借助"时"与"度"的作用,有的放矢,游刃有余,最终较好解决新闻舆论的有效性、影响力和引导力等问题。在具体实践中,要把握好"效",重点要把握住与"效"有关的几个特质:

  重在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运用舆论监督武器,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讲究社会效果:要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党开展工作。"通过媒体实施的舆论监督报道,是媒体代表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而其本质仍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舆论监督的路径虽然是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进行曝光和监督,但根本还是立足于建设性而非破坏性,重在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混乱与矛盾。对于那些损害公众利益、阻碍社会进步、影响局部发展的"毒瘤"、"漏洞"、"堵点"等热点、难点问题,要毫不犹豫地实施舆论监督,予以揭露,并推动问题的解决、症结的疏通。但是,对于那些群众有意见而限于目前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对于那些社会争议较大而利害得失又一时很难判定的决策,则应区别对待、慎之又慎。笔者在新闻实践中就多次接到类似的投诉:近些年,伴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外地人口的大量涌入,一些地方政府在幼儿园、中小学规划等方面未能完全匹配,导致"入园难""入学难"成为局部一时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如果媒体对这些问题贸然进行公开舆论监督,而不给予地方政府变通、改进的空间,不仅不能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反而还有可能激化各方矛盾,误导舆论的走向。

  响应社会关切。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说到底是由人民赋予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舆论监督报道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必须在"人民至上"这四个字上下功夫。这就要求我们的舆论监督报道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尤其注重响应社会关切的难点、热点、痛点等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媒体来说,只要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事情,都应该予以高度关注,敏锐捕捉、仔细核查、勇于批评、解疑释惑。2018年5月28日,网络上曝出知名演员范冰冰涉嫌"阴阳合同"偷逃税一事,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很多媒体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同时,还对税务部门的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了问责与监督。10月3日,"范冰冰偷逃税案"结果公布,范冰冰被依法责令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超8.83亿元。消息一经发布,再度引发公众质疑:为何对范冰冰只罚不判?在此情况下,《中国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纷纷发表解疑释惑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条例,从专业角度解读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回应了社会关切,起到了较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凝聚社会共识。作为制衡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固然要扮演"战斗员"和"守望者"的角色,明辨是非,维护正义,但更要学会承担"传声筒"和"排气阀"的功能,传达呼声,宣泄积郁,传递希望,推动进步。舆论监督报道更多是以批评、揭短、教育等形式去消除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消极因素,预防和制止社会越轨行为,提振信心,激发热情,引领导向,凝聚共识。某种意义上说,舆论监督报道的效果到底如何,最终还是要看凝聚共识的程度如何。2018年11月15日,一则新闻引爆网络:因县农村公路局副局长张伟晚间洗澡而未能及时接听到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的电话,安徽省全椒县纪委将其定性为"不正确履职",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一处分引发较大争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央视网等多家媒体发表评论认为,"不要让基层公务员白头又寒心""对基层干部既要严管也要厚爱"。11月16日,"安徽纪检监察"官方公号发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扶贫领域问责工作答记者问》,特别提道:"问责不是推动工作的主要手段,更不是唯一手段,不是问责越多越重就越好。问责工作要做到细致严谨,防止简单粗暴,挫伤基层干部积极性。"当天,全椒县发布通报称,撤销对张伟同志的党纪处分。由此可见,舆论监督报道发现问题、提出质疑的过程中,其实也就是补缺补漏、凝聚共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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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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