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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角色日益重要

2020-10-29 09:39 |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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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最近尘埃落定,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其中的不少新规定可能将对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对新闻媒体提出明确要求,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中的重点之一,新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新法对新闻媒体的要求上升为法定义务,这折射出新闻媒体在未成年人成长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对此,新闻媒体应积极关注法律提出的具体要求,并采取措施落实法律要求,加强行业自律。

  新法对行业发展也将发挥推动作用,比如第五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这一条款明确要求相关单位要评估作品是否适合未成年人接触,如若不适合,则必须作出提示。笔者认为,业界应该高度重视这一规定,并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比如,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可以推出细则,建议包含哪些内容的作品是“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适合多大年龄的未成年人看,在何位置、用多长时间或多大字号呈现算作“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等。另外,其实这一要求和大众关注度很高的作品分级话题密切相关,如果能通过对这一法律要求的落实推进分级制度实施,将对业界产生较大影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全方位呵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面对新法8个月后即将施行,相关部门和机构应积极行动起来,提前做好准备,新闻媒体还应加大新法的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入脑入心。(隋明照)

责任编辑: 王小玉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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