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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下午,有两则干部任用消息,一则是,中共中央决定:王清宪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另一则是,中共中央批准:胡昌升同志任黑龙江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同样是任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为什么一个是“中共中央决定”一个是“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决定”和“中共中央批准”有什么区别?
权威人士:虽然两人任的职务完全相同,但原任职务却不完全一样,一位是福建省委副书记兼厦门市委书记,另一位是山东省委常委兼青岛市委书记。一地省委常委任另一地的省委副书记,要中共中央决定;一地的省委副书记任另一地的省委副书记,需中共中央批准。
本期编辑:温娟 张君
本文内容转自“学习时报”微信公众号,原标题为《“中共中央决定”和“中共中央批准”有何区别?》转发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 张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