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和新媒体
新闻专栏初评评选细则
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
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初评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全面审看参评材料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2.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鼓励践行“四力”和“走转改”的作品;鼓励媒体融合成效突出的作品;鼓励在自有平台首发的作品。
3.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作品,同等条件下首发在前的优先。
4.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5.按设定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如有多投的,多投选票计为废票。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入围作品。
6.评选会实行回避制,评委讨论时,除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
7.从所在单位(地区)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中产生4名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二、报送数额
本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共设50个奖。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左右,三等奖25个左右。初评评委会按设奖数额的220%,即110件左右报送定评,另报送国际传播奖项作品10件。
各项目报送作品数量,在小组完成对全部作品的审看、评议后,由本届评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各项目参评作品质量等情况统筹研究确定。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推荐参加定评的全部作品中,每个报送单位的作品不超过5 件(不含国际传播)。
三、评选程序
1.审议作品资格
(1)初评办公室承担初评参评作品的审核责任,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标准”“报送要求”等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作品提交初评委员会评选。
(2)初评委员会听取并审议初评办公室关于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处理情况、公示情况以及举报审核处理情况的报告,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2.小组推荐作品
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审看、评议参评作品。参评作品及其申报材料存在造假、导向不当、不良社会影响及事实性差错等硬伤,或文字说明中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达到3处以上,不得推荐参加定评。
评委分4个小组审看(听)、评议各项目参评作品,向全体评委会推荐各项目候选建议作品。第1组负责推荐短视频现场新闻、移动直播的候选建议作品;第2组负责推荐融合创新的候选建议作品;第3组负责推荐短视频专题报道、新媒体新闻专栏的候选建议作品。第4组负责国际传播、创意互动的候选建议作品。
各小组指定2位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担任监票人,负责监督小组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各小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规定数额推荐出候选建议作品。
(1)推荐候选建议作品
各小组根据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确定的名额,推荐候选建议作品。
如某项参评作品数额达不到候选建议作品数,按照评选标准评出不超过候选建议作品数额的作品。评不出的,可以空缺。
候选建议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 1/2 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应选出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应选出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下同),从该项目尚未入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数加1”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应选出数额,缺额不补。
各项目候选建议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照作品质量讨论确定排序。
(2)确定候选作品
召开评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候选作品或处理原则。
3.确定报送作品
(1)全体评委听取各小组报告本小组推荐候选作品情况,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2)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规定数额推荐报送定评的作品。
报送定评的作品须达到全体实到评委1/2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应选出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应选出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下同),从该项目尚未入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数加1”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应选出数额,缺额不补。
(3)各项目报送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照作品质量讨论确定排序。
四、后续工作
1.初评办公室在中国记协网完整公示报送定评的作品名单及相关作品的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参加公示或作品相关材料无法公示的作品,取消报送。
2.初评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认真核查,按照《评选办法》关于违规问题的处罚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选纪律
初评评委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严格保密。如发现评委、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委托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罚。
六、本评选细则经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初评委员会通过后施行。评选细则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副主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全体评委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