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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如何阐述新闻出版自由的?

2021-06-08 14:49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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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自由理念,由英国政论家约翰·弥尔顿于1644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首先提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一理念与生产力、生产方式、社会历史发展、社会形态等概念密切联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和进一步的论证。

  马克思、恩格斯一生从事新闻活动,报刊是他们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阵地。在长期革命新闻工作实践中,他们的新闻思想有一个酝酿、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继承、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人民报刊思想、工人报刊思想和无产阶级党报思想三个阶段。在不同阶段,他们对新闻出版自由内涵的理解和阐释不尽相同。总体而言,他们认为新闻出版自由是相对的、具体的、有阶级性的,总要受所在国家社会制度和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制约,并为其服务。

  人民报刊思想时期:积极批判封建统治阶级压制新闻出版自由的反动性,肯定资产阶级争取新闻自由的进步性。

  这一时期新闻出版领域的主要矛盾表现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书报检查制度与广大民众要求言论出版自由的矛盾。为此,马克思、恩格斯积极批判封建统治阶级压制新闻出版自由的反动性,肯定资产阶级争取新闻自由的进步性。他认为,报刊总体上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机关,是作为舆论的纸币流通的。1849年2月,马克思在《〈新莱茵报〉审判案》中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75页。]可以看出,他所争取的新闻出版自由的界限就是除了当权者以外的所有人的利益、愿望、呼声和要求。

  工人报刊思想时期:新闻出版自由具有阶级性,为无产阶级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鼓与呼,揭露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

  《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掌握了研究和阐述“新闻自由”问题的“更精确的方法”,即唯物主义世界观。他们明确指出,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所谓自由,从来都是历史的范畴和阶级的范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提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1848年12月,马克思又以《资产阶级和反革命》为题,在《新莱茵报》上发表一组文章,其中写道:“普鲁士资产阶级在其反对封建社会和王权的斗争中,被迫以人民的名义为自己要求了一种武器——结社权、出版自由等等,现在,当受骗的人民已不再利用这种武器去拥护资产阶级而流露出要利用它去反对资产阶级这种危险意图的时候,难道不应当把人民手中的这种武器摧毁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30页。]据此,马克思、恩格斯旗帜鲜明地提出新闻出版自由具有根本属性——阶级性,并用阶级分析方法取代原来宽泛的“人民”观点,揭露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鼓与呼。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报纸和面包、牛奶一样是工人的必备生活资料,新闻出版自由是工人运动的空气、场地和阳光,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就没有工人运动。此时,他们所争取的新闻出版自由,其实质就是无产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并采取利用报刊自由地批评和揭露反动统治集团的方式,以求得本阶级利益的最大化。

  无产阶级党报思想时期:新闻出版自由的实现必然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和道德准则的约束。

  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第一国际时期(1864—1876年),马克思、恩格斯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荣誉和党的理论的科学性,解决科学社会主义同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思潮之间的矛盾。该阶段的新闻出版自由主要表现为以报刊为场所,同巴枯宁主义[19世纪中叶的无政府主义思潮,以巴枯宁为主要代表。宣扬绝对的个人自由,否认任何权威,反对一切国家,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主张建立绝对自由的无政府状态的社会。]、蒲鲁东主义[19世纪五六十年代广泛流行于西欧国家并颇具影响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等进行自由论战,以保证党内的舆论一致和第一国际的领导地位。第二阶段从1879年《社会民主党人报》创刊开始。当时由于领导集团过于集中,组织内部缺乏制约机制,党的领导机关和党报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此,马克思、恩格斯开始使用“党内自由发表意见”的概念来指称“自由发表意见”的原则,因此,党内意见的自由流通成为这一时期新闻自由的表现形式。

  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党报思想逐渐成熟,这一时期,马克思从辩证法角度规定了新闻出版自由的实现机制,即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行使自由权利必然伴随着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具体而言,就是新闻自由的实现必然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和道德准则的约束。他们提出,由于党的纲领和政策是它所代表的人民群众长远和近期利益的集中体现,自然也就成为无产阶级新闻自由的界限。他们把报刊视为无产阶级的战斗武器,把无产阶级的新闻事业视为党的事业的一部分,认为党的报刊是党的旗帜,提出新闻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工作原则。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积极倡导通过党章确立党团(领导机构)、党报、党员群众构成的党报体制,来维护和制约“党内自由发表意见”制度在明确的政治界限下的有机进行和健康运作。[陈力丹:《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3页。]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和践行的新闻出版自由思想既有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批判性继承,又始终立足于不断变化的现实社会环境不断创新。他们的新闻出版自由思想的演变告诉我们,新闻出版自由的实现方式和途径必然随着时间、空间等条件的改变而转移,“不把新闻自由的相对性看作是永恒不变的极限,而是视为一个连续运动的过程,是符合新闻自由发展规律的”[黄旦:《新闻传播学》,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5页。]。

责任编辑: 张泽月
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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