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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届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初评评选细则

2023-05-30 14:00 | 来源: 中国记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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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届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初评委员会2023年5月17日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全面审看参评材料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2.鼓励践行“四力”的作品;鼓励媒体融合成效突出的作品;鼓励在自办平台首发的作品;鼓励地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作品;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

  3.对同一事件、同等条件下首发在前的作品优先。

  4.参评作品及其申报材料存在导向不正确、抄袭、造假或内容失实及新闻要素不全等硬伤,或文字说明中文字、标点符号错误等达到3处以上的作品,不得推荐参加定评。

  5.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6.评选会实行回避制,评委讨论时,除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

  7.从所在单位(地区)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中产生2名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二、报送数额

  初评委员会将报送84件作品进入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融合报道40件、应用创新20件、新媒体新闻专栏16件(包括新闻网站专栏8件)、国际传播8件。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推荐参加定评的16件新媒体新闻专栏作品中包括中央新闻单位8件、地方新闻单位8件。推荐参加定评的融合报道作品中,每个报送单位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含自荐作品)。

  三、评选程序

  评委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审看、评议所有参评作品,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作品。

  1.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全体评委会听取并审议初评办公室关于参评作品材料的审核情况,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2.小组推荐候选作品

  评委分为2个组审看、评议各项目参评作品。第1组负责推荐融合报道的候选作品。第2组负责推荐应用创新、国际传播、新媒体新闻专栏的候选作品。

  各组评委充分讨论、评议各项目作品,根据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确定的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报送至全体评委会的候选作品。

  如某项参评作品数额达不到候选作品数额,按照评选标准评出不超过候选作品数额的作品。评不出的,可以空缺。

  候选作品须达到各组实到评委 1/2 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应选出数额,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并列作品全部落选,缺额不补。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应选出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的数量,在落选作品中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本轮可进行两次投票,如两次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少于应选出数额,缺额不补。

  各项目候选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照作品质量讨论确定排序。

  召开评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候选作品。

  3.确定报送定评作品

  全体评委会听取2个组报告本组推荐候选作品情况,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根据评委会主任会议统筹确定的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报送定评的作品。

  报送定评的作品须达到全体评委会实到评委 1/2 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应选出数额,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并列作品全部落选,缺额不补。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应选出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的数量,在落选作品中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本轮可进行两次投票,如两次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少于应选出数额,缺额不补。

  各项目报送定评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照作品质量讨论确定排序。

  四、后续工作

  1.初评办公室在中国记协网完整公示报送定评的作品名单及相关作品的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参加公示或相关材料无法公示的作品,不予报送。

  2.初评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认真核查,按照《评选办法》关于违规问题的处罚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选纪律

  初评评委及初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应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严格保密。如发现评委、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委托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罚。

  六、本评选细则经第33届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初评委员会通过后施行。评选细则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副主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全体评委讨论决定。

责任编辑: 张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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