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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推出“绍兴三变”系列报道 聚焦“枫桥经验”新时代内涵

2023-05-31 15:27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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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5月12日,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会议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专项宣传。要围绕防范、依法化解、管理、服务、疏导等方面,解读好、宣传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也是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浙江绍兴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走在前列。

  近期,人民法院报推出“绍兴三变”系列报道,由点及面探寻“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丰富内涵,寻访绍兴法院促进源头解纷、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

  “绍兴三变”之①——

  亿级库容水库建设“矛盾不上交”的秘密

  “各位游客,我们现在来到的就是梁柏台故居。故居原位于新昌县新林乡查林村,后因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故居迁建至新昌县沃洲镇银顶山村银星自然村。”今年五一,位于浙江省新昌县的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游人如织。

  90余年前,在浙江绍兴东南一隅的沃洲湖畔、天姥山下,走出了中国人民法治事业的第一位燃灯者梁柏台,“故居的搬迁史其实也侧面反映了新昌的发展史,这是我们一定会讲的内容。”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讲解员说道。

  被白居易誉为“东南眉目”的沃洲,坐拥钦寸、长诏两大亿级库容水库,为宁波和新昌送去源源不断的饮用水。

  水库移民搬迁,一直以来都是新昌绕不开的话题。

  可数据显示,2022年,沃洲辖区万人成讼率为68.66,始终处于绿色区间,且实现了零上访、零登记。

  这里难不成藏着亿级库容水库建设“矛盾不上交”的秘密?

  “各种问题真是‘摁下葫芦又起瓢’”

  时间倒回到2019年9月,彼时,李建明刚刚走马上任新昌县人民法院沃洲人民法庭庭长。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初到任时,还没来得及大展拳脚,实实在在的“火”就眼看着要烧起来了。

  2019年,新昌县长诏水库水源地二次搬迁工作被提上日程,一石激起千层浪,“几十年前修建水库时已经搬迁过一次了,怎么又要搬?”

  据新昌县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长诏水库是新昌的“大水缸”,承担着新昌城区及澄潭街道、城南乡等区域120平方公里28万人口的原水供应,供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0.46%。

  但库区一些村庄离水库距离较近,人类活动对局部水环境的影响始终无法避免。

  “按饮用水保护相关规定,一级保护区内应该是无人化的,但我们这里还生活着很多老百姓,以种植柑橘、桃树为业。据实地了解,桃树每年至少要喷3次农药,柑橘需要喷5次,还有除草剂和复合肥,这些都通过土地渗流到水库中,成为导致长诏水源氮磷含量过高的重要原因。”县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2020年8月,新昌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新昌县长诏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搬迁工作方案》,明确用两年时间,分阶段实施沃洲镇知新村溪东、青坛两个自然村以及沃洲村溪西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土地流转工作,加上部分村子的小范围搬迁,共涉及196户476人。

  近500人的搬迁工作可不是一件小事。从人进水退到水进人退,该如何妥善处理好人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青坛、溪东和溪西三个自然村在收到土地山林流转费(安置补偿费)后,依民主程序形成钱款分配方案。其中,青坛自然村形成了以1979年至今按相应时间段的人口数为基数平均分配的分配方案;溪东、溪西自然村则按现有人口为基数,85%的土地山林流转费(安置补偿费)按人口发放,其余15%按土地和山林面积发放。

  “四五百个人就是四五百个想法,哪那么容易想到一起去?”当时协调拟定钱款分配方案的负责人说,村民们众口难调,有的人对二次搬迁不认同,从根本上就心生抵触;有的人觉得分配方案不公平,应该撤销重来;有的人觉得标准划分不合理,自己理应全款享受;外嫁女及其子女的权益问题也成为矛盾焦点。

  这边问题还没解决,那边行政区划的调整又带来了新的问题。

  2019年,大市聚镇、新林乡合并成立新的沃洲镇。

  “合并后的沃洲既是省级中心镇,又是工业镇、库区镇、山区镇。水库建设中的遗留问题、工业园区建立和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山区环保和发展的矛盾都叠加在一起,各种问题真是‘摁下葫芦又起瓢’。”沃洲镇党委书记李芳很是感慨,“镇里整天忙于‘灭火’,光是解决纠纷就至少占去了镇党委一半以上的时间精力,哪还有心力谋发展?”

  沃洲,不知不觉变成了“烫手的山芋”,干部一听要到沃洲工作就摇头,“那里的工作可不好开展”。

  镇级矛调中心调解员徐燕良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记忆尤深:“对调解员来说,矛盾纠纷不好解决,大家拿到案子就说不好搞,一年到头也调不了几个案子。”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新昌县党委和政法领域各单位负责人坐下来,打算好好探求一条综合治理之道。

  “要把大隐患在‘小火苗’时就掐灭了”

  “刚开始都是小问题,慢慢‘滚雪球’越变越大。”

  “如果当初重视一点就好了。”

  “得提前介入,要把大隐患在‘小火苗’时就掐灭了。”

  ……

  大家逐渐意识到,一是存量问题要花力气解决,二是不能再把小事变成大事,矛盾纠纷不能再上交了。

  “最重要的是突出党委的龙头核心作用。”李建明道出了他的想法,“单打一”的“法庭主推”必须得上升到“同心圆”的“党委主抓”,各方治理力量需要拧成一股绳。

  沃洲镇党委也认识到,司法资源在纠纷化解中要发挥关键作用,“沃洲是中心镇,法庭、司法所配备齐全,利用好专业司法力量,能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帮助党委明确工作思路。”李芳说道。

  很快,针对辖区内工业园区、水源库区和偏远山区交织,纠纷数量持续增长的现状,沃洲法庭主动向辖区乡镇党委汇报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成立由党委牵头,镇综治指挥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镇矛调中心、法律服务所及辖区各村委会组成的诉源治理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法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诉源治理、诉调一体工作。

  同时,各方明确了“一般案件村镇调,重大案件联合调”的思路,由法庭牵头,各站所及各村企共同参与矛盾隐患摸排,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或可能发生矛盾的苗头线索及时反馈至镇统一指挥中心,对存在调解可能的矛盾纠纷,由指挥中心分流至镇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其中,对于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各方成立联合调解团队,群策群力统一调解思路。

  “专业力量有专业力量的优势,但光靠专业力量肯定不够。”李建明说,法庭聘任在当地具有群众基础和社会威望的商会企业家、调解能手,借助梁柏台工作室、沃洲商会、燕良调解室等平台,对疑难问题进行专题指导,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

  “镇党委还安排了1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保底+浮动奖励’‘奖励上不封顶’等形式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李芳告诉记者。

  联席会议、矛盾排查、信息通报、预警评估、奖励机制从无到有,沃洲镇的社会基层治理机制逐渐枝繁叶茂,以徐燕良为代表的一批调解员就这样成长起来了。

  “在长诏水库水源地二次搬迁中,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农村股权制分配方案,并结合农村传统,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一批涉及库区离婚妇女、婚嫁妇女集体资产分配案件。”徐燕良说,司法所、综治办等调解力量“打前阵”,法庭“坐镇后方”释法理,苗木补偿的分配、移民家庭的析产、遗赠扶养协议的拟定……一批极有可能发生的涉众矛盾纠纷得以源头化解。

  调不了的怎么办?沃洲法庭就以示范性判决划出“楚河汉界”。

  2022年3月,村民凌某到新昌法院起诉,他认为他自出生起已随母亲将户籍落户在知新村,土地也是其今后生活和生存的依靠,其对山林及集体资产处置收益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知新村村民委员会未将部分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土地流转款、集体资产款分给他,侵害了其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应享有的权利。

  “虽然这是个案,但据我们了解,相似的情况涉及11户30余人。”该案承办法官俞雪均介绍,“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信访等不稳定隐患。所以我们决定对凌某的案件作出示范判决,发挥判决的指导引领作用。”

  最终,法庭通过判决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条件,并对分配款项究竟是土地征用款还是集体经济收益款的性质进行了界定,驳回了凌某的起诉。

  判决后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镇政府据此明确了该类案件的调解方向,涉及周边三个自然村的类似纠纷也都平稳顺利地得以解决。

  “‘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你看,无形中法庭的收案量就少了。”俞雪均说。

  在具体处理水库二次搬迁的各种诉讼纠纷时,一套原则和方法逐渐成形。

  “我们首先明确了一个总的原则,那就是尊重村民自治和民主决议。”李建明介绍说,法庭首先审查分配方案是否尊重村民自治,是否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并形成多数意见,如果分配方案结果有失公平,法庭就会联合各方进行会商研判,通过示范性判决或联合调解机制指导引导村民委员会修正方案,并由全体村民形成民主决议结果,“方案是否需要修改,怎么修改,最终还是村民自己说了算,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才能真正化解纠纷。”

  新昌法院院长赵刚对此深有感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既是梁柏台司法实践中一直践行的准则,也成为沃洲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精神内核。”

  2022年,沃洲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5.12%,诉讼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38%,“但审判数据好不好,只有我们自己看得懂,工作到底做得好不好,还是要群众说了算。”沃洲法庭给自己定了一把工作标准的尺子。

  “事后‘救火’的协调会都开得少了”

  “李庭,最近有啥案子我们帮得上?”现在,徐燕良等调解员主动到沃洲法庭上门“要”案子已十分寻常。

  2022年,沃洲镇矛调中心分流调解案件360多件,成为纠纷化解的“生力军”。从“可调可不调”到“主动调”“乐于调”“善于调”,基层治理能力逐渐茁壮。

  与此同时,乘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推动“共享法庭”建设的东风,沃洲“一根网线”穿山绕水,“一块屏幕”站在了离群众最近的地方,60家“共享法庭”星罗棋布,在沃洲法庭辖区全域实现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送达。

  网络之外,每周三法庭的巡回审判车还是雷打不动地出发“接地气”。往往是说着一个案子、围着一片乡亲,“法”这个字一杆秤端得平不平,大家就都在心里掂出了分量,而一个个典型案例就靠着老百姓的口耳相传示范效应倍增。

  “对老百姓来说,最大的效率,其实是公正。”沃洲法庭的三任庭长无一不亲历过水库搬迁,经验一代代传下来,到李建明这一任,已经非常清晰,“老百姓肯听,不仅是法条怎么规定、法官怎么说,而是他们实实在在看到了公正,话才能听得进,气才能理得顺,纠纷才能顺利解决。”

  综合治理成效如何,镇党委的感受是最直观的,“现在事后‘救火’的协调会都开得少了。”李芳说,“我们现在工作靠前做,法庭根据诉讼情况提前预警辖区的短板、高频、重大问题,就地化解,争取矛盾不过夜、不出镇。”良性循环的信息交流机制如通渠贯穿、活水不断,为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干预打下了基础。

  而另一边,“十四五”期间浙江省最大的水利项目——镜岭水库开工在即,这次指挥部早早地就来邀请“法律外援”了。

  “当年沃洲法庭帮助我们一起探索了一套合法、规范,并且行之有效的移民行政拆迁程序,对于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大有裨益。”曾亲历了钦寸水库移民搬迁工作的王江辉,如今也是新建镜岭水库指挥部的成员,这么多年来,法庭调解、审理的涉钦寸、长诏水库移民案件的台账,都将成为重要的数据资料被全面复盘,帮助指挥部在前期政策制定、移民大纲的编制上查漏补缺。

  翻开法庭提供给镜岭水库指挥部的行政案件办理经验交流手册,几行字楷体加粗,非常醒目:“一是做好提前介入,充分沟通……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移民指挥中心的行政主体资格、明确征收补偿的标准和思路。二是坚持源头预防,规范工作流程……以审判思路指导移民工作组开展相关权属认定工作,对于重要节点严格公示、听取意见……”

  据悉,围绕镜岭水库建设的专项“共享法庭”也即将开拔上阵,全程护航。

  今年五一,作为水库二次移民的老杨,带着他的小孙子到长诏水库边逛了逛。和其他很多二次搬迁的村民一样,他也在沃洲镇定了居,原来以种地为业的一些年轻人,现在已经到沃洲工业园区开始了新的工作和生活。

  远处青山如黛,身边碧水荡漾。他向小孙子介绍着钦寸、长诏水库的发展变迁史,“原来我们喝的就是这个水?真干净!”小孙子的话逗得老杨笑在嘴上、乐在心里,“守住一方好水,值啊!”

  “绍兴三变”之②——

  谁也没想到的执行共赢

  “我本来都对拿回全部借款本息不抱希望了。”申请执行人郭某新没想到,矛盾激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的案件得以全部顺利执结。

  “如果被执行,我就要倾家荡产、无家可归!”总债务高达2000余万元的被执行人蒋某根没想到,执行后不仅唯一的住房保住了,自己还额外得到了200余万元的拍卖款,“这笔钱又可以重新投资,一切都盘活了!”

  “我其实对工业不动产拍卖有很多顾虑,谁知道它背后有多少问题呢?拍回来用不了的情况太多了。”可拍品买受人没想到,拍品瑕疵被如此清晰明了地公示在列,而拍后只用跑一次就办齐了过户手续。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原执行法官张耀泽更没想到,自己有一天收到了一面“两袖清风 司法为民”的锦旗,居然来自被执行人蒋某根夫妇。

  一起执行案件,如何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买受人、法院谁也没想到的四方共赢?在案涉金额大、瑕疵更隐蔽、矛盾更复杂、竞买人顾虑更多的工业不动产执行领域,实现共赢的“根”在哪里?

  诸暨法院执行局局长傅铁军一语破的:“执行‘一件事’改革打造的‘一网共享、一门联审、一张清单、一窗办理’,助推不动产执行大显活力。”

  执行就只能是一场零和博弈?

  2019年,原告郭某新与被告蒋某根夫妇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朋友反目,对簿公堂。双方分歧颇多,矛盾激烈。历经两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息共计800余万元,争议尘埃落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诸暨法院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比较有限:只有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工业不动产及被执行人蒋某根名下唯一的住宅。经专业机构评估,两处不动产总价值为1800万元左右。

  “根据以往的拍卖成交经验,由于工业不动产附带问题较多,最终成交价只能达到评估价的七成多,也就是1200余万元。”张耀泽介绍说,“可是被执行人在我们法院有多个执行案件,总债务达到2000万元左右,而且经税务部门计算,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应负担的交易税费还有200余万元。”

  一边是预估1200余万元的成交价,一边是2200余万元的债务和税费。这道简单的计算题,任谁看,足额执结都难。

  在此期间,工业不动产实际租用方又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蒋某根也对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提出异议,执行工作推进起来更是雪上加霜。

  日子一天天过去,申请执行人郭某新坐不住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挂拍?我做生意急需用钱啊!”他多次联系张耀泽询问执行工作进度。可他不知道,此时执行团队的压力一点也不比他小。

  “各种异议审核工作拖慢了执行进度,原本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就剩一个多月了。”张耀泽说,在这个节骨眼上,执行团队面临着两难的抉择,一方面,市场瞬息万变,如果不尽快将两处不动产挂拍,原本的评估报告结果就不能反映市场情况,需要重新进行复评,“因为所涉资产总价值比较高,光复评费就需要5万元左右,这笔钱按程序还需要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那人家肯定有意见啊,你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还没给我挂拍,最后还要我交一笔钱去复评,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可另一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房产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为“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合理”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满足最低生活标准。而被执行人蒋某根名下的唯一住宅不满足排除执行的条件。

  执行团队也很无奈:“被执行一方的老两口都六七十岁了,年龄比较大,如果把他们的唯一住宅挂拍上网,会不会也容易激化矛盾,甚至产生信访风险呢?”

  他们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在法院以往的执行工作中,常常出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买受人三方都不满意的情况: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进度慢,财产查控不充分,自己的胜诉债权没有快速足额兑现;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过于严苛,只有“重拳铁腕”,缺乏善意关怀;买受人认为不动产司法处置前的财产调查不详尽、信息披露不充分,拍后税费查询征缴难、过户难,所以常出现中止拍卖、悔拍、撤拍甚至信访的情况。

  这些问题最终还得回流到法院,给本就复杂的执行工作又增添了沉重的压力。

  执行团队不得不担心:大家辛辛苦苦忙活了半天,别等到最后回头一看,似乎在这场执行中从来就没有赢家。

  难不成执行就只能是一场“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的零和博弈吗?

  最后时刻孤注一掷能否实现共赢?

  如何打破执行中这些可能会出现的零和博弈困局?

  2020年,诸暨法院积极争取诸暨市党委的支持,统筹成立了由诸暨市委副书记和诸暨法院院长任组长,市1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起“市领导领衔、改革办统筹、法院牵头、部门协同、专班运作”的高效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及执行各子场景的建设,精准开刀破解执行难点堵点。

  司法拍卖环节,就是执行“一件事”改革的子场景之一。翻开《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看到最多的字就是“一”。

  “不动产司法处置为什么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信息碎片化、部门本位化。”诸暨法院执行实施科科长周佳艳说。

  因此,诸暨法院针对政务信息碎片化、数据共享难,依托浙江政务网搭建“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整合自规、税务、建设等各方数据资源,实现“一网共享”;针对资产“带病拍卖”问题,严格预审机制,明确相关单位的核查类型和责任划分,推行“一门联审”;针对拍卖条件模糊化、风险防范难,严格遵循“有禁拍情形不得拍卖、有瑕疵情形谨慎拍卖”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清单和禁拍、限拍负面清单,形成“一张清单”;针对问题化解本位化、群众办事难,设立“一件事”专窗,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推行“一窗受理”。

  周佳艳解释道:“我们就是要化零为整,变多为一,让长条线的部门‘串联’变成扁平化的部门‘并联’,从而打破多跨协同的难题,将执行中涉及的各方力量拧到一起去。”

  张耀泽等其他一些诸暨法院的执行法官,算是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中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在改革最初试行的半年时间里,他们发现成效已显而易见:“改革之前,拍卖前需要1个月以上的不动产瑕疵调查时间,拍卖后需要1个月以上的过户登记时间。而改革之后,拍前调查采取联合预审模式,相当于所有专科大夫坐在一起联合给病人看病,预审时限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内,拍卖后买受人可以到不动产专窗完成一次性面签,变更登记时限压缩到了2个工作日内,司法拍卖全流程用时缩短40%以上,效率大大提高了。”

  “更让人欣喜的是,我们发现,由于拍前联审能充分发现标的物的瑕疵,所以我们在拍卖公告中能对标的物存在的政策、环境保护、带租拍卖等限制性指标作出醒目标示,充分保障了竞买人的知情权。他们拍的放心了,拍品的溢价率就能大幅上升了。”张耀泽举了个例子,“改革前可能只能拍到100万元的东西,现在能拍到150万元。”

  于是,蒋某根案的执行法官们坐下来好好算了一笔账:“我们大致估算了一下,如果按照目前改革试行期间拍品的溢价率来看,那么只需挂拍蒋某根夫妇名下的工业不动产用地即可覆盖其全部债务,无需对其唯一住房进行拍卖。”

  但这也仅仅是个预测,对于该案中这种总价值较大、争议较多的工业不动产,是否能达到理想的拍卖预期呢?执行团队也不敢完全确定。

  思虑再三,面对本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评估报告已届有效期等诸多不利于作出撤回拍卖决定的因素,为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经合议庭评议,执行团队在拍卖前一天下班前10分钟,撤回了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拍卖。

  “我们其实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在我们依职权撤拍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前,通知了申请执行人,他还是很不理解的,本来两处不动产一起拍卖都胜算不大,现在只拍一处,他怕自己的胜诉权益更难兑现了。”张耀泽解释说,“但我们基于各项数据分析,对改革有信心。”

  随后,执行团队将一份涉及执法局、税务局、自规局、街道办事处、环保等多部门的联审报告附在了拍卖公告中,报告中对挂拍的工业不动产欠缴税费、交易税费情况,政策、行业、规划、过户、环境保护等限制情况,无证建筑物拆除等多种瑕疵情况进行了充分公示。

  很快,大家就发现担忧是多余的。

  阿里拍卖平台上竞拍价不断走高,执行团队欣喜地看到最终数字定格在了“2470万元”,“溢价率高达235%!不仅该案800余万元能顺利执行到位,且被执行人其余案件合计1200余万元的债务也可以全部清偿!甚至被执行人还能额外拿到200余万元的拍卖款。”

  “这下我们不担心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买受人来投诉我们了。”玩笑声中,大家长舒了一口气,理顺执行机制,把“蛋糕”做大了,一切问题就好解决了!

  “立审执破”也需要“一”以贯之

  2022年,诸暨法院通过“一门联审”机制,线上发起拍卖前联合审查累计24012次,联审完成率达到91.3%,经审查后拍卖处置成交金额达281.6亿元。当事人平均办证用时为2天,最快当天办结,当事人因标的瑕疵问题引发的投诉率降为零。

  好机制总是不缺传播力。2022年,浙江全省新收执行实施案件50万件,有43万件通过执行“一件事”应用模块办理跨部门的相关协作事项。据统计,每年预计可减少20万次线下执行工作量。

  不过,以诸暨为原点,在浙江全省全面开花的执行“一件事”改革,却并没有让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满足。

  绍兴中院党组认为:“诸暨法院执行‘一件事’改革成效明显,但我们仍不能把所有的压力都给到执行这一层。执行‘一件事’改革是个好思路,‘立审执破’也应该有‘一件事’的思维。”

  于是,2022年,一份《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闭环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执源治理的实施意见》重磅出炉。

  实施意见第一段话便开宗明义:“构建前端引导、中端分流、末端督促的闭环工作模式,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机制,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体系,让更少的案件进入到审判、执行程序,切实减少案件流转过程中的‘程序空转’。”

  “像一个循环,走了很远又回到起点,群众既无助又心力交瘁。”绍兴中院执行局局长蔡德炎告诉记者,以前“立审执破”各自为战,诉讼程序“上来下去”,裁判结果“翻来覆去”,每一环节都“结案了事”,可却没有“案结事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每增加一个程序就衍生出一个‘案生案’,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矛盾越积越多,群众怨气也越来越大,何谈获得感?”

  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要给这个循环按下“终止键”——

  “以‘共享法庭’为基本支点……巩固‘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多元递进解纷模式。”

  “立案登记和审查过程中,立案部门应当指定专业人员对企业法人进行类案检索和关联案件审查……立案、审判部门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诉讼风险,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企业法人作为被告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法官要主动加强对企业法人的涉案情况、债权债务状况等的审核。”

  “人民法院在主持调解或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过程中,应当主动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立不履行债务的惩罚性条款或担保条款。”

  “建立调解案件进入执行反向考核机制,对于绍兴中院调解案件进入执行40%以上、基层法院30%以上的,扣除审判案件承办人相应得分。”

  “说白了,就是要把风险隐患、矛盾纠纷都靠前处理,层层过滤、层层引流、层层化解。”蔡德炎说,“事情都做到前头了,后方的压力就越来越小,很多纠纷甚至都进不到法院,也到不了执行这一步。”

  回到开头,郭某新、蒋某根和买受人的执行共赢结果,真的是谁也没想到吗?

  其实张耀泽想到了,要不然他的执行团队当时也不会在最后时刻下定决心,撤回了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拍卖公告。

  绍兴中院、诸暨法院也想到了,其实,应该说从他们开始谋划这场执行“一件事”改革的时候,从他们对改革进行迭代升级和子场景优化的时候,从他们推进“立审执破”一体化的时候,他们就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

  “绍兴三变”之③——

  历经甲子“枫”正红

  不是金秋十月,并非枫叶红时。可在浙江省绍兴市,有这样一片“枫”景,红了60年。

  60年前,伴着枫溪江的潺潺流水,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

  60年来,“枫桥经验”成了绍兴的“传家宝”和“金名片”,它从枫桥出发,奔涌澎湃在神州大地上,书写着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新篇章。

  跨越一甲子,“枫桥经验”善于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灵魂始终没变。

  可“枫桥经验”又一直在变——如何用好“枫桥经验”,解决好当下现实问题?绍兴法院用具体实践为“枫桥经验”写下了新时代的生动注脚。

  党建引领,党员带头——

  放大政治优势,从“单一治理”走向“协同治理”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坡塘村,在过去许多人的印象里,是十年未变的“后进村”。一方面,集体经济薄弱,后续增收乏力;另一方面,村民矛盾突出,卫生环境堪忧。

  可如今,村前溪水潺潺,村后青山如黛,白墙黑瓦的农家小院坐落于绿水青山间……一路行来,移步换景,没有奇山异水、鲜有人文名胜的坡塘村,这几年的发展却日新月异。

  “从昔日有名的‘后进村’到现在的‘标杆村’‘网红村’,我们与法庭党支部开展的党建共建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聊起这两年的工作,兼任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的坡塘村党委书记罗国海不禁感慨。

  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带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要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

  可如何衔接?又怎么互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在摸索中找到了方向。

  2021年,越城区法院主动与18个结对村社开展党建“契约化”共建工作,将“共享法庭”建设、矛盾纠纷联调、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内容列入共建协议,推动“共享法庭”建设运行模式最优化,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资源共享、问题共解”共同体。

  而坡塘村,就是18个结对村社之一。

  “以前大家各自为战、力量分散,反正有问题就找法庭,工作都是‘亡羊补牢’,大家都累,可治理成效却不明显。”越城区法院鉴湖人民法庭庭长孙锡芳介绍说,“现在我们与坡塘村党委签订了党建‘契约化’共建协议,双方共同列出需求、资源、共建‘三张清单’,努力实现法庭党支部和村社党委的强强联合。”

  机制已立,如何落地?将基层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末梢,靠什么?

  “就靠党员干部这个‘带头人’,要充分激发‘法治带头人’的潜力。”孙锡芳说。

  而罗国海就是这样一个“带头人”。

  作为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以及绍兴市人大代表,罗国海把“共享法庭”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支点,“不懂法干不了群众工作”。

  在鉴湖法庭的指导下,罗国海牵头成立了坡塘“清新”联合调解室,力促实现矛盾跨村联调、就地化解。

  2022年,依托“共享法庭”,坡塘村累计开展“清新坡塘”普法讲堂、“以案说法”分享会、调解培训、协助执行100余场次,受众达1500余人次;通过积极开展民生议事堂等活动,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古村落文化遗址保护、旅游村庄建设等提供法律支持。

  如今,坡塘村“共享法庭”辐射能级进一步提升,以坡塘村为中心点,辐射到周边12个村社,实现矛盾跨村联调,推动鉴湖街道村风民风日益清新和谐。

  伴随着坡塘村的党建共治盛景,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市委把诉源治理的关键指标“万人成讼率”纳入市委市政府减分事项对下考核,形成法院“问诊开方”、各方力量“对症用药”的治理格局,同时绍兴两级法院构建立案预警机制,对在立案、审理中发现的涉众型类案、涉敏感类纠纷进行及时甄别,第一时间向党委发送立案预警告知书,助推党委及时决策防范纠纷成讼。

  2022年,绍兴全市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0.16%,一审民商事和总收案量连续四年双下降。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系统集成的整体治理,在治理主体上突出党建引领、多方参与。要持续放大党的领导这一最大的制度优势,使由法院主导的单一模式向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协同一体推进的新模式转变,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绍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掷地有声。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

  守护一颗初心,从“被动治理”走向“主动治理”

  什么是“枫桥经验”?每一个生活在绍兴的人都有自己的回答。

  对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朱小英来说,“枫桥经验”就是“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心”。

  从事审判工作三十余年的朱小英,曾获“浙江省十佳优秀法官”“浙江省劳动模范”及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等荣誉,具有丰富的审判调解经验。

  2011年退休后,朱小英受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上虞区法院的调解员。专业的法律知识、较高的社会威望、高超的调解艺术,让“朱小英调解工作室”一跃成为了上虞区法院的一面“金字招牌”。2022年,工作室成功调处纠纷1095件,涉及争议标的额达3.67亿元。

  “调解工作要以情动人、以情动心,道理不能讲得太生硬。只有带着感情去讲,才更好听、更动听,更容易走进当事人的心……”近些年,朱小英等专业调解力量的“调解秘笈”似乎已经不再是秘密。

  在“天平调解”制度机制作用下,绍兴两级法院通过各基层法检单位,物色遴选退休法官、检察官并组建团队,以6个“天平调解工作室”的名义入驻6家社会治理中心,在充分发挥“天平调解”专业优势的同时,鼓励引导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走出调解室,走入“共享法庭”、街道社区、村镇小巷,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调解心经”倾囊相授。

  “专业力量的‘传帮带’能帮助培育壮大基层法治力量,能充分激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用自治、共治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上虞区法院副院长薛荣辉说。

  而对于嵊州市人民法院黄泽人民法庭“司法义工”董伯千来说,“枫桥经验”则是有光发光、有热发热、守护一方和谐的那份热情。

  2021年,已从教四十余年的教师董伯千来到黄泽法庭,当起了义务调解员,并很快主动自学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记者见到他的时候,他刚刚在羲之调解室调解完了一起邻里纠纷,正拿着包急匆匆地往外走,“我要赶快回去做饭了。”

  “法庭不管饭?”

  “没有饭,我是义务的。”

  “董老师2023年7月份才退休,他在本职工作之外来参与调解,不收取报酬。许多来调解的群众都是他曾经的学生,一看老师来了,怒气立马消了一半。”黄泽法庭庭长刘艳说,“董老师来之后参与调解案件400余起,有这样的人来帮助我们,大家的工作压力小了不少。”

  在黄泽法庭,羲之调解室、羲之家训、羲之云法庭等“羲之”文化元素处处可见。羲之调解室里,一张巨大的《王氏家训十二戒》挂在墙上,其中最后一戒就是“讼戒”:“莫健讼,讼则终凶枉费心,赢得猫儿先卖马,争得荒田又失金,早猛醒,勿沉沦,冤家毋相寻。”

  “现在法庭就是一个‘羲之’文化馆,我们将羲之家训与戒讼传统融入诉前调解、法治宣传,发挥村规民约滋润民心的作用,在纠纷化解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情理法相融合。”刘艳告诉记者。

  2022年,黄泽法庭同比收案量下降22.95%,诉前化解成功率达58.41%。

  法庭下辖的金庭镇,原本是群众口中“民风彪悍”,有“好讼”“缠讼”传统的地方。2022年,该镇进京信访人数、登记人数却同比分别下降了100%和80%,信访积案化解率达100%,万人成讼率保持在全市镇街最低、全绍兴前十位。

  “‘枫桥经验’的诞生来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智慧。到了今天,‘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依然离不开‘发动和依靠群众’的法宝。”嵊州法院副院长章国松感慨地说,“‘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绝非刻意‘捂盖子’,而是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身心兼治。更多地让群众参与、监督、评判,群众才能更加理解、认同和尊重司法。”

  固本强基,防微杜渐——

  推进多元解纷,从“末梢治理”走向“源头治理”

  作为中国民营企业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绍兴有8个国家级及省级经济开发区,纺织、化工、金属加工、黄酒和珍珠五大传统产业及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医药和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多点开花,市场主体超73万家。

  如此庞大的市场体量,如此活跃的生产交易,各类劳动纠纷难免多发易发。

  绍兴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翠告诉记者:“近两年,劳动纠纷数量逐年增长,劳动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压力增大。2022年,全市受理涉劳动人事纠纷包括劳动仲裁机构登记案件9376件,涉及劳动者人数超1万人,一不小心很容易衍化产生群体性风险。”

  “要加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绍兴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徐凯盛一语破的。

  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看家本领,也是妥善处理涉众问题的不二法门。

  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绍兴中院联合人力社保、司法、总工会等出台《开展劳动争议全生命周期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构建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诉讼断后—救助兜底”的劳动争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

  而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就要抓基层、打基础,这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永恒主题。

  于是,针对矛盾纠纷主体多元、诉求多元、类型多元的情况,绍兴法院坚持“用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锁”,努力实现“纠纷少发生、发生少诉讼、诉讼少对抗”——依托全市7家劳动争议“共享法庭”,集聚劳动争议相关部门力量、资料及信息,对用工双方开展合规用工培训;全市法院与劳资领域多部门联合共同摸排企业用工风险,建立企业用工风险台账,并对预警企业出具体检报告或风险提示;法院与工会进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强化工会参与协调调解职能,促进纠纷预警联动……

  2022年7月,诸暨某医院因经营违规被查处后处于停工状态,106名员工的数月工资眼看就要落空,集体信访风险一触即发。

  诸暨市人民法院获悉信访预警情况后提前介入,为当地党委政府开出了“共享法庭+仲裁调解+专业调解”的一剂法治良方。经过共享法庭、仲裁院、商调委、司法局等各方力量线上线下联合调处,矛盾争议被层层化解,涉及106人的工资问题得以成功调解,无一成讼。

  “本来以为这次倒霉了,没想到被拖欠的工资很快就有了着落。”员工李某告诉记者,“大家也不是非要打官司,非要搞上访,只要问题能解决了就成。”

  今年第一季度,绍兴地区仲裁裁决案件同比下降16.04%,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同比下降24.75%,未出现因工资等问题的群体性信访事件,劳动争议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科技支撑,智慧加成——

  深挖创新动力,从“数字治理”走向“数智治理”

  “中国轻纺城市场上到底有多少种花样在流通?”

  在“国际纺都”轻纺城,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将流通其间的花样种类报出一个确切数字来。

  大量权属不明的花样在其中流通,形成法律明文保护的“灰色地带”和盘桓在经营户们身边的“不定时炸弹”,更让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轻纺城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感到头疼。

  “海量的花样图案数据如果都靠人力搜索比对,那真是海底捞针。所以一旦发生版权纠纷,要界定它们的权利归属往往成为棘手的难题。”轻纺城法庭庭长李籽苏无奈地说,“更让人无奈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尺度,我们法官判断界定的花样创新度、稀缺度,常受到商户的质疑。”

  近些年,乘着数字改革的东风,浙江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扎实有力。

  让城市更聪明一些、让治理更智慧一些,也已逐渐内化为了“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显著特征。

  滚滚科技浪潮中,2021年4月22日,柯桥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合力研发的“版权AI智审”系统正式发布。

  一匹布的经纬之间,AI能做什么?

  “我们的系统在接通省版权局数据库的基础上,现已跑通全部公开网站的接口,AI算法会从线条重合、元素构成、块状分割三方面框定30张至50张的疑似图,并自动进行综合打分,一键生成创新程度图文报告,检验争议图形的创新程度,大大缩小了比对范围。”李籽苏介绍,系统利用相似性指标构建的算法模型,可以有效解决相似度无统一标准、难量化的问题,用看得见的“数字正义”为法官裁决增添筹码。

  “其实这个AI系统的运作原理有点类似于咱们的论文查重,大家一眼就知道这个东西有没有抄袭、抄袭了多少。”李籽苏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2022年11月,具有“查、比、争、看”四项功能的“版权AI智审”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

  “对方是原创吗?”“作品够新颖吗?”“要用的图是别人的图吗?”不管是被控侵权人、作品创作者还是市场经营户,都能利用小程序解答自己的疑问。

  “在之前,有人利用市场上花样权属不明的问题钻空子,通过种种方式将不属于自己原创的花样登记在自己名下,继而向法院起诉索赔,并把这当成职业。一边是牟利诉讼,一边又无力提供反证,法官们审理这类案件也是如坐针毡。”李籽苏说,这种带“恶意”的“抢先登记”,更是令市场经营户深恶痛绝。一位经营户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一个花样索赔几万元,打一次官司,涉及几十个花样,如果原告胜诉马上就发财了,比我们辛辛苦苦一年赚的都多。”

  “现在有了‘版权AI智审’,以此牟利的那些人在小程序上一比对就知道自己没有胜算,索性就直接撤诉或者直接连诉讼费也不来预交了。”轻纺城法庭法官助理宋孟彦说,同时,商户们通过小程序自助比对,可以主动下架争议图案产品,提前避免侵权。

  自治与法治并举,技防与心防相融,数字治理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取之不尽的创新动力。

  自该系统发布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其具备先进性而两次向全省推广应用,现省内已有义乌、余杭、温州等40余家法院实案使用。系统还曾亮相第8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并接受绍兴市柯桥区文旅局、市场监督局委托查重。

  “夯实自治这个基础,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发挥德治的引领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基层善治。”姚海涛说,“新时代‘枫桥经验’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其生命力就在于基层治理创新。”

  六十载光阴荏苒,有许多事物消逝在历史长河中。

  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日益增长,“枫桥经验”所处的历史方位、发展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可这样一个发轫于小镇的经验,如何从浙江一隅走向全国各地?如何历经半个多世纪而经久不衰?

  答案其实并不复杂。

  那就是:“枫桥经验”为民的初心始终未变,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始终未变,因时而动、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始终未变。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形成了一批新的治理机制、模式和方法——

  由坚持党的领导,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升级;由群防群治,向共建共治共享升级;由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解升级;由条块分割管理,向“最多跑一次”升级;由传统手段,向数智治理升级;由注重他律,向激发自律升级……

  “枫桥经验”,就这样始终在实践中与时代同行,变得日益“丰满”、更具活力。

  在党的领导下,为了你我,也依靠你我,我们共同创造也共同分享一份平安和谐。这已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责任编辑: 张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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