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届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初评委员会2024年5月23日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闻战线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新闻战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国之大者”,做好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评选标准。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新闻性强,国际传播效果好。
(二)严格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国际传播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的作品;鼓励精准体现国别区域传播特点的作品;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
(四)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作品,同等条件下首发在前的优先。
三、总体要求
(一)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二)评选会由初评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三)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四)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按规定数额选出候选作品,可少投,不能多投。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
(五)评委在评选时,除评选会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
(六)从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中产生2名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工作。
四、报送作品
报送110件作品进入定评。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推荐参加定评的作品中,每个报送单位的作品不超过4件(含自荐作品)。
参评作品及其申报材料存在导向不当、抄袭、造假或内容失实及新闻要素不全等硬伤,或错别字、标点符号等不同类型差错达到3处以上的作品,不得推荐参加定评。
五、评选程序
(一)评委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认真审看所有参评作品并评分。
(二)召开初评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初评办公室关于参评作品材料的初审情况,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三)评委分2组讨论评议,并按参评作品70%的比例选出候选作品,各类别作品推荐情况由小组统筹。
(四)召开全体评委会,听取小组候选作品情况介绍,投票选出报送定评作品。
(五)入选作品须达到小组、全体评委会实到评委人数1/2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应选出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入选名额出现并列,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的获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作品全部落选,其缺额不补。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应选出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的数量,在落选作品中按得票数从高向低依次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本轮可进行两次投票,如两次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少于应选出数额,缺额不补。
(六)入选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六、后续工作
(一)评选结束后,初评办公室在中国记协网完整公示报送定评的作品名单及相关作品的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参加公示或相关材料无法公示的作品,不予报送。
(二)初评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认真核查,按照《评选办法》关于违规问题的处罚相关规定执行。
(三)初评评委及初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应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严格保密。如发现评委、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委托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罚。
七、本《评选细则》经第34届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初评委员会通过后施行。《评选细则》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副主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全体评委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