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共20个,新闻单位的原创作品均可参评。基础类项目按作品体裁申报,专门类项目不限作品体裁。
(一)基础类
1.消息: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新闻作品。应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时效性强,新闻要素齐全。
2.评论:评析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应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据准确,论证有力。
3.通讯:详实报道新闻人物、事件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表述生动,感染力强。
4.新闻专题:深入报道新闻人物、事件的音视频和多媒体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报道生动,感染力强。
5.新闻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报道新闻事件、反映社会生活的视频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性、思想性、艺术性,以及文献价值。以事实说话,结构严谨。
6.系列报道:围绕某一主题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的集合作品,包括连续报道、组合报道。应结构完整,报道全面,作品之间关联性强。参评该项目,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跨年度作品按刊播结束年度申报。
7.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应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简洁。
8.新闻漫画:评论时事的漫画和动漫作品。应思想性、针对性强,富有艺术表现力。
9.副刊作品:刊载于报纸副刊上的杂文、特写、报告文学。应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相统一,特色鲜明。
10.新闻访谈:就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的新闻作品。访谈部分应不少于全部内容或时长的三分之二。
11.新闻直播:同步报道新闻事件的音视频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信息丰富,现场感强。对同一新闻事件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一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度直播作品,首播时间和作品主体部分应在上一年度完成。一般性会议、演出、庆典、商务活动等的直播作品不参评。
12.新闻编排:以动态消息为主的报纸新闻版面、广播电视新闻栏目编排作品。报纸新闻版面应政治性、新闻性、艺术性强,标题准确,图文并茂,版式新颖。广播电视栏目编排应编辑思想明确,编排合理流畅,主持人驾驭得当,制作水平较高。
13.新闻专栏:新闻单位原创、有共同特征的新闻作品栏目。应连续刊播1年以上,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1次;栏目有统一的标识,内容与定位相符,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社会影响较大。报纸新闻专栏版面位置应相对固定,不含专刊专版。
14.新闻业务研究:论述新闻理论和新闻报道实践的单篇文章。应立论正确,观点鲜明,论据可靠,论证充分,理论联系实践紧密。
(二)专门类
15.重大主题报道:报道年度重大活动、重大主题的新闻作品。应政治性、思想性、新闻性强,受众面广,影响力大。
16.国际传播:面向海外受众生产的新闻作品。应新闻性、针对性强,传播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
17.典型报道:报道全国性或区域性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新闻作品。应具有时代性、典型性、代表性,受众面广,影响力大。
18.舆论监督报道:揭示社会存在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时代进步的新闻作品。应事实准确充分,报道客观全面,富有建设性,切实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19.融合报道:充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报道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传播效果较好。
20.应用创新:应用信息网络技术,研发“新闻+服务”的创新性信息服务产品。应内容丰富、技术先进、形式新颖,实用性、服务性强,有较好的社会效益。